12日移交检方 13日拟公开身份
与自己交往中的同僚文职人员发生杀人、分尸并抛尸的现役军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他在与作为恋人的被害人争吵后,认为难以继续维持关系,最终实施了犯罪。
与其一同服役的女性文职军人被杀害、遗体遭肢解并被抛尸于江原道华川郡北汉江之后,这名现役军官在5日上午结束春川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实质审查)后,正被押往押送车。 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据联合通讯社报道,江原警察厅刑事机动队于12日以涉嫌杀人、毁坏尸体和遗弃尸体,将38岁的A某移送检察机关。
据媒体报道,A某被指控于上月25日下午3时左右,在部队停车场内自己车辆中与33岁的B某争吵时大为愤怒,掐死对方并毁损尸体,随后于次日晚上9时40分左右,将尸体抛弃在华川北汉江。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案发当日早晨,A某在上班途中与处于恋人关系的B某拼车同行时发生争吵,之后认为已难以继续维持这段关系,遂下定杀害对方的决心。为掩盖犯罪,A某曾用手机搜索“伪造车牌”。杀害B某后,A某利用从办公室带出的工具,于当晚9时左右在部队附近工地分尸,并将尸体抛弃在自己10多年前曾任职的华川地区北汉江河畔。
案发后,A某随身携带被害人手机,向被害人家属、熟人及职场发短信,企图隐瞒被害人已被杀害的事实;在运送尸体前往抛弃地点时,还伪造车辆号牌以躲避警方追踪。本月3日被抓获前,他将B某的手机丢弃在首尔江南区一园站地下通道入口的排水沟中。警方在扣押A某手机的同时,也追回了被损坏的B某手机并进行数字取证,还让犯罪分析官(侧写师)参与调查,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分析。本月7日,警方召开身份信息公开审议委员会,决定公开A某的姓名、年龄、照片等信息。
A某对公开身份信息的决定提出异议,申请“身份信息公开执行停止”假处分,但法院以“(对申请人)不存在发生难以恢复的损害之虞,也不存在为防止发生难以恢复的损害所需的紧急必要性”为由驳回申请。随着法院驳回假处分申请,警方将在公开暂缓期(8日至12日)结束后的13日左右公开A某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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