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预计投入数千万韩元税金
围绕监控重刑犯动用纳税人血汗钱引发争议
在儿童性犯罪者Jo Doo-soon最近完成搬家之际,安山市被曝出已租下其住所对面的一处住宅。警方在Jo Doo-soon家门前常驻部署警察。可以看出,当局正积极投入行政力量,以消除治安不安。5日,News1报道称,安山市于4日与位于檀园区瓦洞、Jo Doo-soon住所对面的多户住宅签订了按月支付房租形式的租赁合同。由于法务部在Jo Doo-soon搬家前一直对其住址保密,市政府是在前一天才设法找到该租赁房源并签约。预计将投入安山市税金逾700万韩元。
市政府租下月租房的原因,是为了加强监控和防范活动,并改善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实际上,直到Jo Doo-soon搬家前,现场工作人员不仅无法躲避酷暑和严寒,连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也难以解决。对此,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之前工作人员都是到附近老年人活动中心解决生理问题”,并称此举是为了减轻现场工作人员因气候环境带来的疲劳感,同时保障其能够解决基本生理需求。
以2022年为基准,Jo Doo-soon住所对面多户住宅的月租费用约为60万韩元。若在月租基础上再加上电费、自来水费等,成本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如果再将原本应投入一般治安工作的警力计算在内,“监控Jo Doo-soon的成本”预计将高达数千万韩元。2020年12月Jo Doo-soon出狱时,每月耗费数千万韩元预算用于监控的情况也曾引发指责。当时警方在其住所附近设置了哨所,并追加安装了闭路电视(CCTV)。
“韩国版杰西卡法”仍未跨过国会门槛
像Jo Doo-soon这样的凶恶罪犯每次搬家都要投入大笔纳税人的钱,相关争议预计将持续。有舆论指出,为了减少此类税金投入,有必要制定“韩国版杰西卡法”。“韩国版杰西卡法”的正式名称为《有关指定高危性暴力犯罪者居住地等的法律案》。该法案的内容是,法院可以对出狱后的高危性犯罪者下达“居住地指定命令”,强制其必须居住在政府或地方自治团体等运营的设施中。
法律适用对象为以13岁以下儿童为对象的性犯罪者,或三次以上性暴力犯罪者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高危性犯罪者。这些人若要离开指定居住地超过一天,必须获得保护观察所所长的许可。如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指定居住地,最高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韩国版杰西卡法借鉴了美国的杰西卡法。杰西卡法得名于2005年在美国佛罗里达州遭受儿童性犯罪侵害的受害者“Jessica Lunsford”。对12岁以下儿童实施性犯罪的罪犯,法律核心内容包括:至少25年有期徒刑、终身佩戴位置追踪装置、禁止在学校或公园周边3000英尺(610米)以内居住等。目前包括佛罗里达州在内的30多个州正在实施该法。
相较之下,韩国版杰西卡法已于今年5月随第21届国会任期结束而自动废弃。在此之前,去年1月,法务部将“韩国版杰西卡法”选定为五大核心推进课题之一。同年10月,当时的法务部长官Han Donghoon亲自出面进行立法预告说明。今年1月,该法案虽通过国务会议,但最终仍未能跨过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小委员会的门槛。理由是该法被认为过度侵犯了宪法第14条所保障的“居住和迁徙自由”。不过,在第22届国会中,包括共同民主党议员Kim Youngjin在内的11人已于去年7月重新提出了同名法案。Kim议员指出:“在第21届国会,法务部提交该法案的时间过晚,未能展开实质性讨论”,并表示:“为了保障国民安全,国家有必要更加积极地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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