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宁郡受理地方税异议申请 启动选任代理人制度
免费协助小规模纳税人和地方税异议申诉
庆尚南道宜宁郡正在运行“选定代理人制度”,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难以聘请税务代理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对地方税有异议时免费提供不服申诉协助。
“选定代理人制度”是指由地方自治团体委托具有5年以上税务从业经历的税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代理人,免费代为办理地方税不服申诉业务,包括法律法规审查与咨询、补充证据材料等。
支持对象仅限于法人以外的个人纳税人,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被征收税额在1000万韩元以下 ▲包括配偶在内的综合所得额在5000万韩元以下 ▲拥有财产在5亿韩元以下。被限制出境对象以及高额或惯性欠税者不得申请。
在提出地方税不服申诉时,纳税人可向宜宁郡厅财政科提交代理人指定申请书,即可申请。纳税人可在提交之日起7日内收到选定代理人申请结果的通知。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选定代理人制度,有望进一步强化纳税人的权利与利益,并将加强宣传,促使纳税人积极利用该制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