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娱乐场所贩卖、吸食毒品…91名涉毒人员被抓
12人被拘留,79人未拘留
在首尔江南一家娱乐酒吧出售摇头丸和氯胺酮的业主,以及在该娱乐场所吸食毒品的从业人员和顾客等人被警方抓获。
31日,首尔警察厅缉毒犯罪搜查队表示,以娱乐场所经营者A某(42岁)为首的91名毒品销售及投毒嫌疑人因涉嫌违反《麻醉类管理法》被抓获。其中包括A某在内的12人已被拘捕并移送检方。从业人员有28人,顾客25人,毒品供给者及购买者等38人。
A某被指控自今年1月至9月期间,在其经营的位于首尔江南区驿三洞的一家娱乐酒吧,多次向顾客出售摇头丸和氯胺酮,并提供吸食场所。包括接待员在内的29人,被控自2021年4月至今年9月期间,向首都圈地区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及未成年人等提供冰毒;包括2名黑社会成员在内的48人,被控购买并吸食上述毒品。包括夜店MD在内的13人(其中销售者3人),被控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期间,向顾客出售摇头丸等,提供或购买、吸食麻醉类毒品。
警方已就A某及其经营的场所涉嫌违规情况,向江南区厅进行了通报。根据《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如被处以第一次行政处罚,将被责令停业3个月;第二次行政处罚则可能被取消营业许可或被勒令关闭营业场所。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麻醉类管理法》委托行政处罚并进行通报,是向首尔市和警察厅报告的首例”,并称“行政处罚是对月租金达数千万韩元、月销售额在10亿韩元以上的江南娱乐场所经营者实施的强有力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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