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修改了规定,只要小委员会委员中有1人反对,就可以自动驳回陈情。
人权委在28日召开的第20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上,就“当小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的处理”议案进行表决,在在籍委员11人中,以6人赞成、4人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的核心内容是,将小委员会的运作方式改为:即使在小委员会3名成员中仅有1人反对,也可以不将陈情提交全体委员会审议,而是以驳回或不予受理的方式排除。
这一议案由去年起以Kim Yongwon、Lee Chungsang常任委员等6名人权委员为主导提出。
他们一直主张,现行《人权委法》规定,小委员会须有3名以上委员出席并经3名以上同意方可对议案作出决议,导致提交小委员会的陈情案件虽多,却可能长期处于“既非通过也非否决”的状态,无法确保陈情处理的时效性。
人权委内外也有意见指出,若该议案获得通过,作为合议制机构的人权委,其决策可能被扭曲,且受害者无法得到保护的忧虑很大。迄今为止,小委员会只要有1人反对议案,惯例是继续讨论直至达成合意,或提交全体委员会进行审议。
在当天会议上,Kim Yongwon、Lee Chungsang、Kim Jongmin、Han Seokhun、Lee Hanbyeol、Kang Jeonghye等6名委员对议案表示赞成,Nam Gyuseon、Won Minkyeong、Kim Yongjik、So Rami等4人表示反对。委员长Ahn Changho弃权。
常任委员Nam Gyuseon在当天会议上始终主张不应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表示:“人权委至今在小委员会内即便不表决,也努力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若无法达成一致,就重新提交议案或交由全体委员会处理。”
非常任委员Han Seokhun解释称:“如果小委员会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就不得不进入表决程序,但在目前3人构成下,无法满足表决的法定人数要求。本议案的旨趣是,当无法满足表决法定人数时,即驳回该议案。”
委员长Ahn表示:“(若因议案通过)出现问题,将再次就此部分进行讨论,争取得出合理结论。就个人和法律层面而言,我认为该议案是妥当的,但考虑到各位的忧虑,我将选择弃权。”
在人权委自去年起引发争议的这一议案,截至当天已第14次提交全体委员会。此前,以Kim Yongwon、Lee Chungsang等6名委员为首的成员,因其要求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未获接受,曾数月不参加全体委员会会议,并宣布“抵制”。
当天的全体委员会还通过了一项内容为将目前由3人运作的小委员会改为4人构成的议案。但同时决定,在4人制小委员会中,如赞成与反对出现2比2持平的情况,将努力把小委员会议案提交全体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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