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研究院分析音乐收益证券市场经济效应
若国内全部音乐版权发行收益证券规模将达15万亿韩元
据推算,国内音乐收益证券市场价值规模达15万亿韩元。如果通过音乐收益证券市场形成的资本被投入音乐市场,预计将创造10万2000个就业岗位,最多有312万人获得新的创作活动机会。
韩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以下简称“知产研”)于本月16日通过《音乐收益证券引入的经济效果分析》研究报告发布了上述内容。报告指出,音乐收益证券一方面为创作者提供新的筹资机会,另一方面使音乐消费者及投资者通过持续的版权费分配和收益证券的价差收益获得经济回报,并着重关注其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对其经济价值和积极效应进行了集中分析。
根据知产研的推算,如果目前已发行的国内音乐著作权全部以音乐收益证券形式发行,其市场价值规模为15万1080亿韩元。
首先,知产研以2023年为基准,根据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版权费征收额,推算出可交易的国内音乐著作权市场规模为1万5108亿韩元。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音乐著作权交易市场状况及国内音乐市场特性,应用了“买入倍数”(在对当前市场状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未来现金流的有效认可期限,从而评估著作权价值的要素),评估得出国内音乐收益证券市场价值规模约为15万1080亿至22万6615亿韩元。
报告还推算,如果通过发行音乐收益证券形成的15万1080亿韩元资本被投入音乐市场,将有可能新创作62万9500首歌曲,并通过新创作的音源在3年内征收5700亿韩元的版权费。
由此带来的就业诱发人数约为10万2000人,尤其是在新创作约62万余首歌曲的过程中,最多约有312万名创作者获得参与音乐创作的机会。因为一张音源面世,需要作曲家、作词家、编曲人、表演者、唱片制作人等5个领域的创作者参与。
知产研还预测,前述市场规模在未来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这取决于通过版权制度改善使版权费征收总额增加的可能性,例如:扩大演出使用费费率、上调在线流媒体服务传输费率并获批准、缩减《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版权限制事由、引入私人复制补偿金制度的可能性、以及未分配补偿金的利用可能性等。
不过,报告也指出,要激活这样一个对音乐产业和国内经济产生积极影响的音乐收益证券市场,有必要对《著作权法》和《资本市场法》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以推动音乐著作权的金融资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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