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我们内在的优生学》
“唯有承认优生学痕迹,才能走出优生社会”

本月8日,日本国会通过了针对“强制绝育”受害者的赔偿法案。效仿纳粹的“断种法”,日本在1948年制定《优生保护法》,强迫残障人士接受手术,剥夺其生育子女的权利,在约50年间制造了多达约1.6万名受害者。日本国会还通过决议称,“我们严肃承认以优生思想为依据推进错误政策所负的重大责任,并在此致以真诚而深刻的道歉”。


优生学起源于英国遗传学家Francis Galton(1822—1911)的“人为淘汰说”。不同于Charles Darwin进化论所提出的“自然淘汰说”,Galton相信,人类可以像改良家畜一样,通过人为选择来培育出“改良的人种”,从而实现进步。由此,按照特定标准只保留“适格者”,以实现共同体发展的策略逐渐具体化。不仅对遗传与生殖进行控制,根据社会价值体系和偏见进行区分并加以正当化等,也都可从广义上视为优生学。

[烤面包的打字机]“我们生活在‘优生社会’” View original image

《我们内在的优生学》一书的作者们,从科学史、医学史、医疗社会学、残障史、性别研究等多种学术视角,追踪了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直至近年的韩国优生学历史。大约100年前,日本知识分子将优生学作为民族发展的手段介绍到韩国。殖民地朝鲜的优生学以“发展”和“进步”为核心关键词。解放之后,以部分科学家、医学人为中心,出现了“为实现向先进国家的跃升,应积极引入优生法”的主张。1973年制定的《母子保健法》以及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的优生学教育,便是这种历史的痕迹。


当然,无法一概否定或指责个体在身体、精神方面都希望生育“优良后代”的欲望本身。在当时的语境中,优生学式的思维也常常被正面接受。例如,朝鲜的女性主义者认为,只生育一两名健康优良的子女,可以增加女性自我提升和走向社会的时间,有助于将女性从封建秩序中解放出来。


然而,在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寻找生育健康子女的方法,与在国家的强制和暴力之下被控制怀孕与分娩,是完全不同层次的问题。仅让拥有“优良、改良”身体或社会适应力强的国民留下来,如果没有国家暴力根本不可能。正因如此,国内也发生了麻风病患者和残障人士被强制实施绝育手术或被隔离在设施中的悲剧。6·25战争(朝鲜战争)之后,美军与韩国女性之间出生的孩子,被认为不符合政府的“国民一体化”目标,因而被归类为海外收养的主要对象。


2019年,《首尔新闻》与残障人人权论坛、“公共之窗”联合实施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在1001名成年应答者中,三分之二表示“赞成在父母等周围人的劝说下,对残障人士实施绝育手术”。认为“至少应当尊重其最低限度自我决定权”的意见仅占37.1%。参与撰写本书的So Hyunsook博士指出:“这似乎是考虑到抚养现实的困难,但也由此可见,人们习以为常地接受对残障人士生殖权的侵犯这一风气。”


书中一再强调:“只是把优生学描绘成坏东西,对其进行妖魔化,并无助于充分理解优生学在现实中是如何制造歧视的。(不过)迈向去优生社会最重要的第一步,是承认我们所生活的地方就是一个优生社会,并诊断我们为何会生活在优生社会之中。”



《我们内在的优生学》|Kim Jaehyung等著|Dolbegae出版社|320页|1.9万韩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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