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相与和解而设的过去事整理委员会(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就6起人权侵害事件作出查明真相决定。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查明6起“违反反共法”等人权侵害案件真相 View original image

23日,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表示,在当天于首尔中区真相与和解委员会举行的第89次会议上,就“违反反共法人权侵害事件”等案件作出了查明真相决定。


所谓违反反共法人权侵害事件,是指在庆尚南道河东郡耕种小块农田并经营小型碾米所的已故Ha某,因与村民饮酒时被指控赞扬朝鲜而被警方带走,随后以违反反共法罪名受到处罚的案件。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Ha某自1976年6月10日被河东警察署警员带走起至6月18日止,至少被非法拘禁在警察署9天。在侦查过程中,确认存在通过殴打、酷刑和虐待等方式强迫其作出供述的情况。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还决定就“3·15起义示威参与确认事件”查明真相。该事件中,警方等公权力机关通过开枪以及对示威参与者实施殴打、拘禁、酷刑等行为,造成大量伤亡和人权侵害。


申请人Kim某等10人在3·15起义时系马山高等学校学生。调查结果显示,他们于1960年3月15日参与了谴责舞弊选举的示威,并在1960年4月11日发现烈士Kim Juyeol遗体后发生的示威中,分别单独或以学生团体形式参与。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表示,申请人在陈述调查中就参与示威的事实作出了具体且一致的陈述,证人陈述也证实了申请人参与示威的事实。


委员会还就1980年非常戒严下警方实施的人权侵害事件、陆军保安司令部对平民非法拘禁等人权侵害事件、蔚山国民保导联盟成员人权侵害事件、Geum Yongho·Shin Youngho被绑架后遣返的渔民人权侵害事件等进行了调查。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建议国家就因违法行使公权力而造成的重大人权侵害进行道歉,并为恢复查明真相对象者的名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再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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