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前解除合同及违约金不满”最多
“务必确认取消手续费等重要信息”
随着海外旅行需求增加,相关消费者受害案例也被指出大幅激增。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在通过旅行社或家庭购物频道购买套餐产品并签订合同时,因未能充分了解违约金等重要信息而遭受损失的情况频繁发生。
据韩国消费者院23日表示,自2021年1月至今年6月,接到的与海外旅行相关的老年人(60岁以上)损害救济申请共计370件。特别是去年达到181件,较前一年(42件)同比增加331.0%。在损害救济申请理由中,“出发前解除合同及对违约金不满”占比最高,达63.8%(236件)。其次依次为“合同不履行”12.7%(47件),“对质量和服务不满”8.9%(33件),“安全事故及设施损害”5.7%(21件),“对航空相关事项不满”4.0%(15件)等。
出发前解除合同及对违约金不满频发的原因,被调查认为在于大部分海外旅游产品使用的并非境外旅游标准条款,而是特别条款。消费者院对国内8家旅行社和9家家庭购物公司销售的426个海外旅游产品条款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8.2%(120个)使用境外旅游标准条款。其余71.8%(306个)则适用特别条款,或混用特别条款与标准条款。
旅行社与消费者另行约定的特别条款,即便属于境外旅游标准条款中规定的可免除违约金的情形,也可以收取违约金。消费者院表示,即使老年人在出行前因疾病、受伤等健康原因取消行程,也有可能被收取违约金,因此必须仔细确认条款内容。
在消费者院以最近2年内使用过海外旅游产品的366名老年人进行的不满经历问卷调查中,“事先未能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回答(36.9%)仅次于“对餐饮、住宿等不满”(47.8%),位居第二。消费者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机票、住宿等旅游产品信息,老年人则应为旅行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受伤等情况做好准备,认真确认合同中所含旅行保险的细节内容。”
另一方面,消费者院已建议9家家庭购物公司及国内主要9家旅行社改进对合同重要内容的标示,并强化告知义务。这些家庭购物公司和旅行社决定加强对特别条款等重要事项的告知,并共同参与预防老年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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