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金融教育]①即使有防止不当销售法也难幸免…“亟需消费者教育”
金融消费者偏好不分散投资、不了解产品特性就入市
不当销售暴露风险高
从KIKO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ELS问题不断
即便有《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等措施仍在重演
“与其禁止销售不如加强金融教育”
#30多岁的 Lee Minki 在2019年入职,是进入社会还不到3年的新人。入职后,他没有进行其他储蓄或投资,只通过定期储蓄攒下了3000万韩元。定期存款到期后,他在思考如何投资,便前往主办往来银行,最终将全部积蓄投入名为“意大利医疗保健基金”的产品中。该产品是以海外基金间接投资的形式,先向意大利医院预付本应由地方政府支付的医疗费用,再从政府处收回医疗费,从中赚取差价。
对基金并不了解的他,听柜台员工解释时发现专业术语太多,索性放弃继续听。虽然该产品存在损失风险,但员工并未告知,只是说明除非意大利发生国家破产,否则可以收回投资本金。他把这款产品当成存款来看待,也没有主动去了解产品本身。然而从2019年底开始,本金偿还被延后,产品在到期时转为不良债权,2020年基金销售被中止。Lee 先生最终损失了自己3年间攒下的全部3000万韩元。
#Park Sangwon 进入60多岁后,卖掉了与子女同住的房子。他在苦思如何运用这笔5亿韩元的资金。经人介绍,他结识了一位理财规划师,听取了需要构建资产组合并进行分散投资的建议。他先将2亿韩元存入定期存款,决定用剩下的3亿韩元进行投资。接着,他开始思考自己的投资策略,通过证券公司应用程序(App)了解到一项由投资者自行构建投资组合的服务。他参考按投资主题预先设定的示例,决定主要投资韩国股市。除股票外,他还配置了基金、债券、黄金等多种投资产品。其中一只基金是与海外利率挂钩的高风险衍生品。由于债券利率下跌,他在该产品上投入的2000万韩元中亏损了1000万韩元。但与此同时,他将2亿韩元安全地用于定期储蓄等产品,而在利率下行环境下,债券型基金的收益率反而较高。再加上其他投资产品均衡配置,他最终将整体损失降到了最低。
根据金融监督院近期实施的“2023年金融消费者金融能力调查”结果显示,金融消费者在利率与债券价格的关系、复利计算等基础金融知识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在制定投资原则、了解自身投资倾向时,大多数人未能真正确立分散投资原则,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后再进行投资的比例也偏低。
正因为这种特征,消费者很容易暴露在金融机构违规销售的风险之下。所谓违规销售,是指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时,对可能发生本金损失等与产品相关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未进行充分说明的行为。从去年到今年引发争议的香港H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HSCEI)股票挂钩证券(ELS)事件也与此密切相关。自2007年“KiKO事件”、海外利率挂钩衍生结构基金(DLF)损失事件以及 Lime·Optimus 私募基金(PEF)事件以来,为了防止违规销售,《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虽已制定,但仍存在诸多局限。专家分析认为,包括加强金融教育在内的根本性对策已刻不容缓。
被介绍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存款”的香港H指数 ELS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出现大规模损失的香港H指数 ELS 案例,折射出当前金融消费者的真实状况。根据金融委员会数据,截至上月,香港H指数 ELS 账户中已确定到期损失的账户有17万个,在已确定损失的账户本金共10.4万亿韩元中,损失金额为4.6万亿韩元,占比44.2%。
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是在办理银行业务途中,被柜台员工劝说而加入该产品的,并称自己没有听到充分说明。尤其是运用大额资金的退休人士和高龄人群,加入该产品的情况较多。61岁的 Park Gihyeon 表示:“银行说这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存款’,只在需要签名的地方画圈让我签字,转眼就办完了。3个月后我去银行抗议,对方却说‘既然等都等了,再等3年就可能有利息’,于是我就继续等。今年4月再去时,负责人员已经被调走了。”
反复上演的违规销售争议……从 KiKO 事件到 Lime·Optimus 基金事件
违规销售争议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当时的问题集中在保险产品违规销售上。保险推销人员向身边熟人销售保险产品时,并未进行充分说明,导致许多投保人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险赔付。进入21世纪后,与基金相关的违规销售争议开始凸显。2008年爆发了 KiKO(KIKO)事件。金融机构向企业销售汇率对冲产品时,没有充分说明其风险等注意事项。出口中小企业在2006年至2008年初韩元兑美元汇率下行并趋于稳定的时期加入该产品,但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韩元兑美元汇率暴涨,超出了 KiKO 的收益区间,导致723家企业蒙受合计3.3万亿韩元的损失。当时,法院部分认可了金融机构的违规销售责任,金融监督院也予以承认,建议对损失金额的15%至41%进行赔偿。
2013年爆发了东洋集团公司债务凭证(CP)事件。由于东洋集团经营危机,多家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和公司债务凭证,随着集团恶化,约4万名投资者遭受合计1.7万亿韩元的损失。问题在于,东洋证券在销售过程中未能充分审查集团财务状况及产品是否适合投资者。2019年的海外利率挂钩衍生结构基金(DLF)事件与香港H指数 ELS 事件类似。银行向上门办理业务的客户销售该产品时,尽管其属于可能导致本金全额损失的高风险产品,却未进行充分告知。那年下半年,全球债券利率大幅下跌,以美国、英国、德国国债利率为基础资产的衍生结构证券(DLS)及投资于此的 DLF 发生了本金损失。Lime·Optimus 私募基金事件中,除了违规销售之外,在运作过程中还存在操纵收益率、未按约定资产进行投资等更多问题。
防堵违规销售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仍力有不逮……“与其禁止销售不如加强金融教育”
今年爆发的香港H指数 ELS 事件,与此前政府为防止类似事件重演而出台的对策相比,几乎与 DLF 事件如出一辙。为防止 DLF 事件的类似案例再次发生,2020年制定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并在《资本市场法》中引入了“高难度金融产品销售监管”。具体措施包括:运营非存款类产品委员会、禁止通过关键绩效指标(KPI)鼓励销售、在产品加入时设立录音程序等。尽管如此,在本次 ELS 事件中,仍然重复出现了违反投资适合性原则、违反说明义务等违规销售行为,以及金融机构层面的过度销售鼓励。
单纯禁止销售高风险金融产品,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为这会限制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选择权。ELS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最高可损失100%本金的高难度、高风险金融产品,但在低利率时期,其收益率明显高于存款利率,自2003年在韩国首次推出以来一直被持续销售。金融委员会委员长 Kim Byeonghwan 在候任时期,针对是否将 ELS 产品销售限定于专业投资者的质询曾表示:“在限制销售对象时,必须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与金融消费者选择权之间进行充分权衡。”
从根本上看,迫切需要提升金融消费者理解产品的能力,帮助其形成自身的投资原则,而这离不开金融教育。多数专家在承认仅靠金融教育无法彻底解决违规销售问题的前提下,仍认为需要开展超越单纯知识传授、能够为判断提供方向指引的金融教育。青少年金融教育协商会议会长 Ko Seungbeom 表示:“如果从青少年时期就开始进行金融教育,就能具备基本的金融素养。”他同时指出:“若能在金融产品风险性、收益与风险率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基础教育,将为专业金融产品教育打下基础,并使其在步入社会后,能够对各种投资做出判断。”
Hyojin,汉阳大学经济金融学院教授在《金融纠纷与投资者保护》一文中指出,金融教育的主要目标,与其说是让人们能够做出理想、最优的金融决策,不如说应当着重强调人类决策中的非理性。他表示:“必须强调金融消费者本身往往抱有过度乐观和自信,从而极有可能做出非理性决策这一点”,“要让消费者意识到,像基金投资这样的领域并非由自己单独决定,而应当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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