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工人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在国务会议通过
8月29日与雇佣劳动部签署业务协议

小商工经营者今后可以一次性完成自营业者雇佣保险参保和雇佣保险费资助申请。


个体工商户可“一次性”完成雇佣保险参保及保费补贴申请 View original image


中小风险企业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小商工人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已于15日在国务会议上获批。


“自营业者雇佣保险”是指因台风、洪水、大雪等自然灾害,或因医生诊断意见导致的疾病、受伤,以及连续6个月亏损等非自愿原因而停业的自营业者,在进行再就业或再创业活动期间,可以获得失业给付等支持的制度。参保对象为雇佣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经营者。根据参保期限不同,最多可在7个月内每月领取109万至202万韩元的求职给付。“小商工人雇佣保险费资助”则以向加入自营业者雇佣保险的小商工经营者,在最长5年内补贴50%至80%的保险费为核心内容。


但此前这两项制度分别由勤劳福利公团和小商工人市场振兴公团运营。因此,小商工经营者在一线呼吁,对制度进行改编,使自营业者雇佣保险的参保和保险费资助申请能够一并办理。


中小风险企业部为改善小商工人的雇佣保险费资助申请程序,消除在申请保险费资助过程中的不便,并通过扩大雇佣保险参保来强化社会安全网,于去年8月29日与雇佣劳动部签署了业务协议。通过该协议,为实现雇佣保险费资助申请的一体化,提供处理个人唯一识别信息的法律依据之《小商工人法实施令》修正案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中小风险企业部计划对相关的雇佣保险费资助申请表格进行整顿。勤劳福利公团和小商工人市场振兴公团将分别在下个月之前,对自营业者雇佣保险参保系统和小商工人雇佣保险费资助申请系统进行改造。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Oh Youngju 表示:“通过简化小商工人的雇佣保险费资助申请程序,预计能为小商工经营者提供切实帮助”,并称“今后也将继续制定并实施多种政策,以强化小商工人的社会安全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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