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 Kang Myeonggu:“应提高惩戒实效性”

据悉,金融委员会下属的公共机构向因挪用公款等事由被处以停职处分的职员发放了薪酬。


根据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 Kang Myeonggu 从金融委员会获取的资料显示,自2019年至今年7月,金融委员会所属7家公共机构(信用保证基金、存款保险公司、韩国资产管理公司、韩国住房金融公司、庶民金融振兴院、中小企业银行、韩国产业银行)中,有5家向因挪用公款或性丑闻等事由被处以停职处分的60名职员支付了共计5.36亿韩元的薪酬。


金融委下属5家公共机构向挪用公款、性不端被停职员工发放5亿薪酬 View original image

中小企业银行向32名被处以停职处分的职员支付了3.14亿韩元的薪酬。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在一名因性骚扰受到惩戒的职员停职期间,每月为其补偿330万韩元。韩国产业银行也向一名挪用预算的职员支付了1400万韩元的薪酬。


企划财政部自2021年起通过相关规定建议各机构在停职期间不要向受惩戒人支付报酬。但据 Kang 议员说明,金融委员会主管的5家机构以劳资协商为由,没有遵守这一指引。



Kang 议员表示:“惩戒又不是奖励休假,在停职期间补发月薪,不仅是在纵容公共机构的道德风险,也会大幅降低机构的透明度”,“必须制定更为有力的对策,提高惩戒的实效性,重获国民信赖。”

金融委下属5家公共机构向挪用公款、性不端被停职员工发放5亿薪酬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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