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中央会发布“2024年便利店供货交易现状调查”结果
以便利店供货企业为对象,对其是否承担供货交易费用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承担物流代行费的企业,其该项支出平均相当于销售额的11.3%。
中小企业中央会于14日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4年便利店供货交易实态调查》结果。本次调查以向便利店供货的中小企业和流通代理商共369家为对象,于7月26日至9月6日期间进行。所谓流通代理商,是指将中小制造企业的产品供应给便利店总部的中间流通企业。
调查结果显示,以直接供货企业的供货单价为基准,便利店的平均毛利率为43.2%;以流通代理商的供货单价为基准时,平均毛利率为46.6%。由于24小时销售的便利性和较高的可达性等因素,相较其他流通业态,便利店行业的价格敏感度较低,其毛利率高于大型超市(20.4%)、百货商店(22.8%)。
关于在首次与便利店进行交易条件协商时,供货企业意见被反映的程度,认为在便利店与供货企业双方的中间水平上达成一致的意见,在直接供货企业中占79.8%,在流通代理商中占61.4%,比例均较高。认为“供货企业意见反映度较高”的回答中,直接供货企业为12.2%,流通代理商为29.5%,显示在交易条件协商方面,流通代理商的议价能力高于直接供货企业。
关于与上一年相比供货交易费用负担的变化,76.6%的直接供货企业、68.3%通过流通代理商供货的企业表示费用负担“没有变化”。19.1%的直接供货企业、22.8%的间接供货企业表示与上一年相比费用负担“有所增加”。
以直接供货企业为对象,就物流代行费等供货交易费用的负担情况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93.1%的企业承担物流代行费。其次是订货奖励金(26.6%)、销售奖励金(26.1%)、陈列奖励金(14.9%)、信息使用费(11.7%)等项目,费用负担比重依次较大。
以供货日为基准的销售货款结算周期,在所有类型的交易形态中,以“16~30日”为最多。但25.5%的直接供货企业、26.7%的间接供货企业、29.5%的流通代理商表示在供货日30日之后才收到货款。在去年交易过程中经历不公平交易或不当行为的供货企业比例为:直接供货企业4.8%,间接供货企业5.0%,流通代理商3.4%。
中小企业中央会经济政策本部长 Chu Mungap 表示:“自2021年起,便利店在流通产业中的销售占比已超过大型超市并持续增加,因此我们以了解供货企业的交易实况为目的开展了本次调查。”他还表示:“今后也将持续开展便利店供货交易实态调查,定期掌握与便利店进行交易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并探索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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