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紧急漏水维修工程电子投标中标人取消相关内部审计
决议将2名科长、承办公务员及B公司家属公务员等提交纪律委员会

保宁市自来水维修工程招标 公务员被移交处分 View original image

忠清南道保宁市在自来水紧急漏水维修工程招标过程中,被曝出有负责公务员组织性介入的迹象。


综合14日《亚洲经济》的采访内容,市政府自上月6日至11日,就保宁市管内自来水紧急漏水维修工程按3个区域分别发布了以每个区域预估价1亿韩元、总项目费3亿韩元的议价方式电子招标公告。


其中,A公司分别以8700余万韩元投标第1、2区域,被选为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


但市政府以负责公务员将事前提交资料的B公司误归类为未提交资料企业这一行政失误为由,取消了电子招标,并于19日改为手工开标,将A公司从第一顺位合同对象中取消。


然而,有舆论认为,如果市政府认为手工开标程序正当,本应在通知电子招标第一顺位企业后再进行,但市政府无视这一程序,原定于下午3时进行的手工开标,却在26分钟前的下午2时34分才以短信通知,质疑其是否意在让A公司无法参加手工开标。


还被查明,尽管B公司本应由公司代表或受托员工提出异议,却是市厅相关部门公务员代为提出异议。据悉,该公司是这名公务员家属经营的企业。


因此,有意见指出,负责公务员是否就项目招标进行了有组织的介入。


尤其是,市政府方面被曝出,围绕B公司对招标的异议,并非按规定正式受理民愿文件,而是由隶属于市厅的公务员以口头方式提出。


上述事实是在A公司反对后,通过市政府自行开展审计予以确认的。虽然B公司在手工开标中也未中标,但有舆论质疑,是否正是为了给予该公司参与投标的机会,才改为手工开标。


同时,还有舆论认为,市政府在此次事件中疑似进行“切割”以撇清责任。


市政府决定,就本次招标相关事宜,将两名组长、负责公务员以及B公司家属公务员等提交纪律委员会处理,而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签批的局长等排除在处分对象之外。


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正在慎重考虑是否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分,已决定将两名组长、负责公务员以及B公司家属公务员等提交纪律委员会。”


其还补充称:“已确认是B公司家属公务员以口头方式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代替由家属经营的公司提出异议申请是不适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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