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一同受罚的新兵幸存者
解聘国选律师…拒绝和解强硬应对
涉嫌在陆军第12师团新兵死亡事件中违反规定实施军纪训练(惩戒性体能训练)的该部队连长(上尉)为出席上个月21日在江原春川地方法院举行的拘捕前嫌疑人讯问(逮捕必要性审查)而前往法庭。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据悉,在陆军第12师团发生的“军纪训练(俗称体罚)致死”事件中,被拘捕起诉的中队长和副中队长曾向当时一同接受体罚的训练兵提出支付数百万韩元,试图与其达成和解。对此,遭受虐待的训练兵解聘了国选辩护人,选择强硬应对。
10日,据军人权中心介绍,与身亡的训练兵Park某一同接受体罚的训练兵A某(现为一等兵)近日解聘了国选辩护人,并在军人权中心的咨询支持下,聘请了代理Park训练兵遗属一方的法律代理人——律师Kang Seokmin,作为新的法律代理人。
A某称,案发前一晚,他在没有特别理由的情况下受到副中队长Nam某(25岁·中尉)的指责,次日与Park训练兵等5人一起,因违反规定而遭受了过度严苛的体罚。因这起事件,A某在精神健康医学科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A某曾于8月27日就中队长Kang某(27岁·上尉)和副中队长Nam某涉嫌虐待致死及职权滥用加重虐待行为一案的第二次公判中出庭作证,陈述了自己被诊断为PTSD的事实以及事发当时的情况。
“导致训练兵死亡却未付出应有代价”……拒绝和解
据悉,事发后加害方一直反复要求包括A某在内的5名幸存训练兵与其达成和解。统一代理幸存训练兵一方的国选辩护人于8月27日第二次公判当天,在A某出庭作证前首次找到他,转达了加害方提出和解的意向,但A某以“在连道歉都没有的情况下谈和解并不合适”为由予以拒绝。
加害者通过被害人一方的国选辩护人,提出由中队长支付300万韩元、副中队长支付500万韩元作为和解金,但仍未得到真正道歉的A某并未接受。A某一方认为,加害者通过虐待行为导致Park训练兵死亡,却未付出应有代价,因此决定解聘一直机械性地转达加害者和解要求的国选辩护人,另行委任新的法律代理人,以促使加害者承担应有的刑责。
另一方面,加害者的下一次庭审预计将于11日下午2时在春川地方法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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