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倒护士”丈夫以为只是忙
为取证在车里放录音机的妻子
“录到第三者的谈话也能作为诉讼证据吗?”

为帮助理解报道而配发的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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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女性称,她在从事三班倒工作的护士丈夫的汽车行车记录仪中,发现了丈夫出轨的事实。她咨询说,想知道“由第三者录音取得的对话,是否也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本月8日,YTN广播《Jo Inseop律师的咨询室》节目中,介绍了正在准备对丈夫提起婚外情损害赔偿诉讼的妻子A某的来信。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兼教师的A某表示:“和在综合医院工作的护士丈夫结婚快15年了”,由此打开话匣子。A某称:“丈夫实行三班倒工作,最近急诊工作增多,下班时间很不规律。几天前,我们一起使用的汽车出了问题,我在检查行车记录仪时,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事实。”


行车记录仪中记录了丈夫出轨的迹象。可以清晰听到丈夫与某名女子通话时互相喊昵称、说‘我爱你’等表达爱意的内容。推测对方女子是他在另一家综合医院派遣工作时结识的护士。A某表示:“汽车导航的行驶记录里也出现了那家综合医院的目的地。虽然觉得非常可恶、倍感背叛,但我先保存了证据,又想多收集一些追加证据,于是几天后再次查看行车记录仪。”


然而从那时起,丈夫似乎一直把行车记录仪关掉。导航记录也被删除了。A某说:“无奈之下,我只好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录音设备放在车里,另外录下了丈夫与出轨对象的对话。像这样收集到的所有证据都能使用吗?”她接着问道:“孩子还小,我不想离婚,只想单独进行婚外情损害赔偿诉讼。在这种情况下,能否避免出轨对象向丈夫主张追偿权?”


“由第三者录音取得的对话,依据《通信秘密保护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为帮助理解报道而配发的资料图片。图片来源 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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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 Jinhee律师事务所“新世界路”的律师Shin Jinhee表示:“记录在车辆行车记录仪中的对话,并不违反《通信秘密保护法》,因此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如果是通过安装在车辆上的录音设备录下对话,根据《通信秘密保护法》,由第三者录音取得的对话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她接着补充说:“在进行针对出轨对象的损害赔偿诉讼时,可能会担心出轨对象今后向丈夫主张追偿权。对此,A某可以向合议庭请求,只判令出轨对象支付其在自己整体精神损害金额中,应由出轨对象承担部分相对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听到这一经历的网友们纷纷表示:“太替妻子难过了”“收集不伦证据这事,国家应该给合法化”“搞不伦的这些人都该遭天谴”“背叛感和失落感得有多强啊”“出轨这种事,人力难以左右,干脆全部忘掉重新开始吧”“真想看看这丈夫长什么样”“《通信秘密保护法》这玩意儿不是在保护不伦情侣吗?”“为什么不离婚?”“别只抓小三,先收拾丈夫”等,反应不一。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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