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控在2022年地方选举期间就对手候选人的房地产交易散布虚假事实并予以公示而被起诉的忠清南道牙山市长 Park Kyunggui,被判处1500万韩元罚金的刑罚已最终确定。


根据《公职选举法》第264条规定,当选人在其当选的该次选举中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时,当选无效。由此,Park市长将丧失市长职务。


Asan市市长 Park Kyunggui。

Asan市市长 Park Kyung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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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大法院第三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Oh Seokjun)对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被起诉的 Park 市长维持原审判决,最终确定对其判处罚金1500万韩元。


合议庭就驳回 Park 市长上诉的理由表示,原审并不存在“在未尽必要审理的情况下,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的界限,或误解《公职选举法》第250条第2款所定虚假事实公示罪的成立要件及对公诉事实特定等相关法律理论”的错误。


Park 市长于第8届全国同时地方选举前夕的2022年5月,通过以声明形式撰写的新闻稿等方式,对其对手、前牙山市长 Oh Sehyun 提出房地产投机嫌疑,并被指公示虚假事实,于2022年11月被起诉。


Park 市长撰写了指称 Oh 前市长虚假出售建筑物以隐匿财产的声明,并向媒体进行分发。相关内容被报道后,他还将报道链接以短信形式发送给支持者。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 Park 市长的嫌疑成立,判处罚金1500万韩元。


今年1月,大法院曾以程序问题为由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但大田高等法院在重新审理案件后,再次作出与此前相同的1500万韩元罚金判决。


当时合议庭表示,“被告参与了包含虚假事实的声明等文件的撰写和分发,并且至少在群发短信之前已具体了解报道内容,意识到其虚假性”,“对于被告主张其真诚相信该内容属实,并无相当理由可以支持”。


Park 市长再次提起上诉,但大法院认为,发回重审后的判决并无不当之处。



根据《公职选举法》,为填补 Park 市长空缺而举行的补缺及补选将于明年4月进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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