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超出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

因被控利用宗教地位强奸和强制猥亵女信徒而被拘捕起诉的基督教福音宣教会(通称 JMS)总裁 Jung Myungseok 在二审中被减刑为有期徒刑17年,比判处有期徒刑23年的一审刑期减轻了6年。


JMS总裁 Jung Myungseok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JMS总裁 Jung Myungseok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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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高等法院刑事第3庭(审判长法官 Kim Byungsik)2日就以准强奸、准类强奸、强制猥亵、准强制猥亵等罪名被起诉的 Jung 先生作出二审宣判,撤销原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3年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17年。二审合议庭就判决理由表示:“对 Jung 先生适用罪名的量刑建议为4年至19年3个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3年,已超出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属不当。”法院部分采纳了 Jung 一方关于一审量刑不当的主张。


Jung 被指控于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在忠清南道锦山郡一带的修炼院等地,先后23次强奸或猥亵两名外籍女信徒,并猥亵一名韩国女信徒等,实施多起性犯罪而被移送审判。其还被控诬告罪,理由是他反指控称外籍女信徒对其性犯罪指控属虚假,向警方提出反告。


此前一审法院认为,Jung 自称为“救世主”,掌握着绝对权力,在受害人无法完全行使性自主决定权的情形下实施犯罪,因而判处其有期徒刑23年的重刑。一审宣判后,Jung 一方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检方也提出上诉,认为有必要给予更为严厉的惩罚。


在二审中仍求处有期徒刑30年的检方强调称:“被告人在累犯期间再次实施同类犯罪”,“作为宗教团体的总裁,他利用宗教地位持续对教徒受害人进行洗脑,并将性暴力行为正当化为仿佛是宗教行为一般。”


与此相反,Jung 一方否认指控,称“女信徒并未被洗脑或处于丧失反抗能力的状态,自己也一直在讲道中强调自己不是神而是人”。其还主张,“受害人提交给检方的犯罪现场录音文件也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


在一审中,被害人提交的记录犯罪现场的录音文件被作为决定性的有罪证据使用,而二审合议庭则认为,尚未完成对录音文件副本与原件同一性和完整性的证明,且原审刑罚已超出自由裁量的合理范围,因而作出上述判断。



Jung 此前因自2001年8月至2006年4月期间,在海外度假村和宿舍等地猥亵或强奸4名二十多岁的女信徒(强奸致伤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服刑,2018年2月期满出狱。除本次二审案件外,Jung 还因涉嫌对两名女信徒实施类强奸或猥亵,于去年5月被追加起诉,相关一审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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