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小学生请愿的“韩文招牌法”已被提案
光州地区的小学生因为“想看到用韩文写的漂亮招牌”而提出请愿的法案即将被正式提案。
24日,共同民主党议员Jung Junho(光州北区甲)表示,将与作为请愿人的小学生们一道,亲自向议员室提交《Gakhwa–Bitgoeul韩文招牌法》(《户外广告物法》修正案)。
据联合通讯社报道,今年7月初,Jung议员办公室收到了一封信。这是光州Gakhwa小学和Bitgoeul小学四年级学生亲笔写的信,信中写道:“街上外语招牌太多,儿童和老弱者难以理解,希望能制定一部法律,让招牌上同时标注韩文。”
Gakhwa小学四年级学生Kim Doyun在信中表示:“因为不是用我们自己的语言,而是用别的国家语言书写,我经常看不懂,感到很不方便,有一次还因为找不到约定地点而白白吃了亏。希望我们周围能有更多用韩语写的招牌。”
根据《户外广告物法》施行令,在没有特殊事由的情况下,如以外国语文字标示,必须与韩文同时并记。然而按照管理法施行令第5条规定,如招牌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且设置在3层以下,则不属于申报或许可对象。因此实际上难以进行管理或规制,相关法律条款形同虚设。
收到孩子们充满诚意的来信后,Jung议员决定以“Gakhwa小学韩文招牌法”之名,与学生们共同提出《户外广告物法》修正案。修正案的要点是:不以处罚为主,而是通过科以罚款的方式进行引导,从而降低处罚强度,并将原本不适用于5平方米以下、3层以下建筑的义务对象,扩大为不设限制的所有建筑。
提出法案的Gakhwa小学和Bitgoeul小学四年级9名学生,25日与Jung议员一起前往国会新闻发布厅,亲自说明并提交了法案。Jung议员表示:“作为请愿人的小学生亲身体验到请愿实际发展为法案提案的全过程,从而强化了民主主义意识。今后将努力推动法案通过,使其成为消除国民不便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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