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烈性犬饲养许可制举行气质评估预演会
24日于始兴市伴侣动物训练所面向气质评估委员实施
现有烈性犬饲养者须在下月26日前取得烈性犬饲养许可
为加强根据今年4月首次实施的“烈性犬饲养许可制”开展的伴侣动物安全管理,京畿道于24日在始兴市一家伴侣动物训练所举行了气质评估事前模拟演示会。
气质评估制度是依据《动物保护法》第18条规定,烈性犬所有人为了取得饲养许可必须经过的程序。通过与所有人面谈,检查伴侣动物的健康状况,观察其在各种情境下的行为反应,并综合分析攻击性,由道知事决定是否给予饲养许可。
本次模拟演示会有农林畜产食品部、京畿道、各市郡、气质评估委员及补助项目承办机构参加,就顺利推进气质评估的方案进行了协商。
在模拟演示会上,以训练所饲养的2只犬只为对象进行评估,分别在▲接近目标伴侣犬时 ▲受到惊吓时 ▲引发恐惧时 ▲激发兴奋时 ▲有其他犬只或人经过时等12种情境下,评估其是否表现出攻击性。今年的正式气质评估也将以相同方式实施。
今年京畿道在高阳(德寿公园伴侣犬游乐场)、华城(伴侣玛鲁华城)、骊州(伴侣玛鲁骊州)等3处设置了评估场所,扬州(西正大学)在工程完工后将从11月起追加为评估场所。届时将共计4处评估点,依据烈性犬饲养申请情况,按区域巡回开展评估。
希望饲养烈性犬的道民,自取得烈性犬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须通过居民登记所在地的市郡提交饲养许可申请书,京畿道将通过气质评估后通知是否准予饲养。
根据修订后的《动物保护法》,烈性犬所有人须在完成动物登记、责任保险投保及绝育手术后,提交饲养许可申请书,并承担25万韩元的评估费用。
但既有烈性犬所有人必须在今年10月26日前经过气质评估并取得饲养许可。如违反,将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罚金。
京畿道动物福利科科长 Lee Yeonsuk 表示:“我们已完成为气质评估选定补助项目承办机构、准备评估物品及安全管理对策等所有准备工作”,并呼吁“京畿道内所有烈性犬所有人都参与气质评估,为伴侣犬的安全管理和成熟的伴侣动物饲养文化营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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