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责任利用制度扩大至所有电气电子产品 View original image

生产者对使用后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负起责任的“生产者责任再利用制度(EPR)”适用对象将扩大至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遵守有害物质含量标准的产品也将扩大到所有品类。


环境部24日表示,将预告修订《电气·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相关法律》下位法令的立法草案,上述内容为修订案的核心。


修订案的核心是将EPR适用对象扩大为所有电气·电子产品。目前EPR仅适用于洗衣机、冰箱等50种中大型家电产品。今后,从衣物烘干机、便携式电风扇等分类模糊的多功能产品,到中小型进口产品,都将被纳入义务对象。但如同欧盟(EU)目前的做法,工业设备或军需品等部分品类仍将像现行一样被排除在外。


政府还将推进废弃物负担金的免除。生产或进口电气·电子产品的经营者须缴纳废弃物负担金。原则上,新产生EPR义务的企业也应缴纳分摊金。但为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环境部决定免除废弃物负担金。原本新纳入企业每年应缴分摊金为154亿韩元,若适用免除,将抵扣205亿韩元,实际成本将减少51亿韩元。


必须遵守有害物质含量标准的电气·电子产品同样将扩大至所有品类。新纳入义务的企业需建立单独的管理体系并予以证明。


此外,在缴纳再利用附加费时,将免除部分提交材料,以合理化行政程序。


环境部表示,通过法律修订,有望提高制度执行的公平性。目前国家回收目标事实上由部分企业“包揽”,今后将由同一行业整体共同分担。


相关产业的附加价值也有望提升。根据环境部的数据,随着制度修订,每年将实现对7.6万吨废旧电气·电子产品的再利用。分析认为,在此过程中提取的钢铁、塑料实现再资源化后,每年将带来约2000亿韩元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环境部资源循环局长 Yoo Seung-gwang 表示:“我们将通过建立安全回收体系、扩充再利用设施等政策支持,尽最大努力确保废电气·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再利用制度向全品类扩大的措施能够顺利落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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