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大学校徽被擅用举报量20年22件→23年233件 暴增10倍
医院及牙科等737件占94%…保健食品企业、补习班等违规使用
Kim Won-i议员:“为保障消费者权利和健康权,专利厅应积极制定对策”
数据显示,擅自使用首尔大学校徽的医院、诊所以及与医疗保健相关的企业等激增。
23日,隶属国会产业通商资源中小风险企业委员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Won-i 从首尔大学产学协力团获取的资料显示,最近5年间,举报首尔大学校徽被擅自使用的案件共787件,涉及企业409家。按年度来看,2020年仅有22件的擅自使用行为,到2023年增至233件,激增逾10倍,今年上半年就已受理153件,数量大幅上升。按行业来看,医院、诊所及牙科等保健业共737件,占787件总量的94%,为绝大多数。健康食品销售企业、培训机构、律师事务所、专利法人、药店等也被发现擅自使用首尔大学校徽。
根据首尔大学关于商标管理的指引,校友开设的医院、诊所等(包括牙科、药店、动物医院),须向首尔大学方面提交商标使用申请书,并经审查后方可使用。只有首尔大学医学院、牙科学院、药学院、兽医学院的毕业生,开设医院、诊所或药店并担任该机构代表者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校徽。并非首尔大学医学院毕业的人,即便在首尔大学医院等机构完成了实习或住院医师课程,也不能在招牌上使用首尔大学校徽,否则即属擅自使用。一般企业则须经过首尔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签订合同,并在此过程中另行缴纳商标使用费。若通过技术转移合同获得首尔大学所持有的技术并加以产业化,则可以使用校徽。2020年,某生命工学企业曾允许其客户在销售的健康功能食品包装盒上擅自标注“首尔大学遗传工学研究所”字样,结果被法院判决赔偿7000万韩元的损失。
议员 Kim Won-i 称:“专利厅在2022年曾发布新闻资料,提醒在使用大学名称及校徽时要注意,但对于近期急剧增加的擅自使用行为,并未提出积极的取缔与预防对策”,并表示:“擅自使用大学校徽不仅构成商标权侵害,也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必须严格规制。尤其是医疗机构或健康食品企业等领域与国民健康直接相关,专利厅应当切实加强管理和查处,防止发生消费者损害,并研究应对方案。”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