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发林地…明知有他人坟墓仍下手
法院:“虽非故意,但未作查明努力”

擅自挖掘他人祖坟的一名60多岁男子被判处缓刑。


清州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庭庭长法官 Jung Woo-hyuk 于16日表示,以盗掘坟墓罪被起诉的A某(6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A某被指控于2020年5月13日至同年9月期间,在世宗市鸟致院邑凡岩里一处林地内,挖掘了受害人高祖父的一座坟墓。


A某被控于2020年擅自发掘位于世宗的受害人高祖父坟墓。


A某因误以为该坟墓是自己拥有处分权的直系祖先墓而实施了犯罪。据悉,他开发了包括受害人高祖父坟墓所在地点在内一带的林地,将其用作耕地。


调查显示,他明知该林地内有他人管理的坟墓,仍然实施了犯罪。被挖出的尸体全部被火化。


图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系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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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庭长法官说明称:“虽难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但被告人完全没有作出任何努力去确认自己打算发掘的坟墓究竟属于谁、由谁享有处分权。”


他接着判示说:“考虑到其将发掘出的遗骨进行火化,造成了无法恢复的损害,以及缺乏足以认定其依照宗教、习俗上的良好风俗,充分表达尊重礼节后才发掘坟墓的相关资料等因素,综合后确定了刑罚。”


擅自发掘他人坟墓的行为,可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发掘坟墓后毁损或弃置遗骨者,将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尤其是每逢传统节日,大量民众前往全国各地的墓地和公园式公墓祭扫时,因毁损坟墓或擅自迁坟而引发法律纠纷的案例并不少见。若发掘坟墓或毁损遗骨,可能会同时承担刑事处罚及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据警察厅统计,2018年至2022年间,盗掘坟墓罪的发生件数多达829起。与坟墓有关的法律纠纷主要源于遗属之间的矛盾。



今年4月,一名男子在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期间,发掘前妻父母的坟墓,擅自将遗骨埋往他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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