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政府:“禁止平台自我优待…为遏制不公平将修改大型流通法”
防止“第二个 Tmon”事件·保障新兴平台进入市场
拟规定线上中介交易平台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完成货款结算
政府正推进禁止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对自家相关产品及服务给予优惠、搭售等行为,并将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大规模流通业法》规制对象。此举旨在防止Tmon·Wemakeprice(Tmap)事件重演,并保障新兴平台进入市场。
国民力量党政策委员会议长 Kim Sanghun 9日在国会表示,在以“促进平台公平竞争及防止Tmon·Wemakeprice事件重演的立法方向”为主题召开的党政协商会上,已就上述方向达成共识。
首先,将通过修改《公平交易法》,禁止平台市场中的自家优惠、搭售、多重归属、要求最惠待遇等行为,以切断对竞争事业者的反竞争行为,恢复竞争秩序。多重归属是指用户更换平台或同时使用多个平台的现象。若实施被禁止的行为,虽不予以刑事处罚,但将提高罚款额度并引入临时中止命令,防止后发平台被挤出市场。
此外,为防止平台企业对相对弱势的经营者实施不公平行为,将通过修改《大规模流通业法》,把达到一定规模的线上中介交易平台指定为大规模流通业者。关于指定标准,讨论了两种方案:一是中介交易收益100亿韩元以上或中介交易金额1000亿韩元以上;二是中介交易收益1000亿韩元以上或中介交易金额1万亿韩元以上。对此,公平交易委员会事务处长 Nam Dongil 表示:“预计主要大型交易平台将被纳入其中。”
为防止Tmap结算款未支付事件等重演,党政间还讨论决定,对线上中介交易平台赋予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货款结算的义务,并对销售货款的一定比例实行单独管理的监管。关于结算期限,提出了自购买确认日起10日或20日内结算,以及自销售结束日起30日内结算两种方案;关于销售货款单独管理比例,则提出了100%和40%两种方案。
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在本月通过公听会等方式,就规模标准、结算期限、单独管理比例等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相关法律修正案。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长 Han Kijeong 表示:“数字经济的加速和平台服务的出现,提高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为小商户提供了新的商业机会,对我国经济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他指出,“但平台市场在带来创新红利的同时,也暴露出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他接着表示:“垄断化的平台通过违规行为阻碍竞争平台出现,或者如在Tmap事件中所见,尚未充分建立起保护入驻企业和消费者所需的制度装置。”并说明了讨论背景称:“公平交易委员会已谋求政策性替代方案,以迅速确立竞争秩序,并强化在中介平台上对入驻经营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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