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多岁的毒品运送者将价值约2亿韩元的五种毒品藏在旅行箱中,从美国走私入境,被判处中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部(审判长 Ryu Hojung)8日表示,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关于向精神药物加重处罚条款及违反《麻醉类管理法》中关于大麻条款的嫌疑被起诉的A某(49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A某被控于去年5月15日通过仁川国际机场走私包括1公斤冰毒在内的五种毒品入境。


调查结果显示,他在作案前5天通过Telegram与共犯联系并接受指示后,出境前往美国拉斯维加斯,随后将中间人藏在当地酒店停车场内的毒品取走并运回韩国。


A某将毒品装入塑料材质的营养剂收纳盒或洗发水瓶等容器中,再藏入旅行箱,但在仁川机场被海关当局查获。


他走私入境的毒品不仅包括冰毒,还包括1公斤氯胺酮和1公斤大麻油等,按批发价计算价值约2.3亿韩元。


A某为偿还赌博债务而实施犯罪,担任所谓毒品运送“扛夫”的角色,并与共犯约定收取1000万韩元。


合议庭认为:“被告受上线承诺给付金钱的指使,进口了五种毒品,犯罪情节恶劣”,“并且在犯罪后删除了与共犯交换信息的应用程序等,事后情状也不利。”



但同时指出:“其承认错误并表示反省,且毒品已被查扣,未在市面上流通”,“并综合考虑其过去没有因同类犯罪受过处罚等因素”,说明了量刑理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