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内容与招标指引不符等
被质疑低价收购产业用地
屡次否认…还否认开工延误

[记者手记]公开华城国际主题公园项目协议 View original image

近日,韩国水资源公社决定依据华城国际主题公园复合开发项目的招标指引,向新世界集团追究开工延迟的责任,决定每年征收高达56亿韩元的开发延迟赔偿金。然而,新世界集团却坚持称“无法认可开发延迟赔偿金的发生”。其依据是与水资源公社签订的项目协议。一名新世界方面关系人表示:“我们正按照项目协议推进项目,因此不存在开工延迟。”


项目协议中包含以招标指引为基础的项目计划和开发进度等事项。按新世界方面的逻辑,这就意味着他们是根据与招标指引不同的工期和开发进度来拟定并签署项目协议。换言之,新世界方面等于亲口承认,项目协议是以有别于招标指引的内容签订的。


本报此前已经确认,项目协议确实是以不同于招标指引的方式签订的。关键节点是在签订该项目主题公园所在观光·休闲用地的土地分让合同之时。按照招标指引,土地分让价款应当在反映开发商、即新世界方面的项目计划之后,再通过估价确定。然而,实际签订的项目协议并未充分反映新世界方面提出的放宽层数限制等项目计划内容。其结果是,土地估价被低估,新世界得以低价购入项目用地。


记者此前为获取该项目协议,多次请求国会协助取得原本,并向水资源公社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新世界集团每次都拒绝公开,理由是属于经营·营业秘密。水资源公社一方也显得在顾忌新世界集团的态度。此前,水资源公社曾驳回本报关于项目协议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就理由作出如下说明:“民间开发商(新世界集团)不同意提交,而本公社负有保密义务,如公开可能产生损害赔偿责任。”


若依照招标指引,最初的项目协议本应大量纳入对新世界不利的条款。例如,应当严格规定与拥有全球水准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签订许可合同的相关事项,并明确载明:如许可合同告吹,则项目协议自动解除。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很难不对这些对新世界不利的内容是否被完整写入项目协议产生怀疑。


华城国际主题公园复合开发项目是一项具有公益性的工程。其核心在于,在政府下属公共机构拥有的土地上,引入民间资本建设全球水准的主题公园。因此,京畿道、华城市等地方自治团体也积极参与。然而,如果这样一项以公共利益为名推进的开发工程,最终却按照有利于特定企业的项目协议推进,又将会怎样?



此前,审计院在对项目用地被低价收购疑云进行审计并发布报告时,曾作出如下指摘:“若允许以有别于招标指引的内容签订项目协议,则存在从根本上剥夺那些基于‘项目协议会按招标指引签订’这一信赖而未参与投标的企业的项目参与机会的忧虑,也有可能被滥用于向特定企业提供特惠。”若依照目前的走向发展,不仅是这一项目,今后所有参与招标项目的企业,都可能面临被视为享受不公平特惠的先例。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希望新世界方面公开项目协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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