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分支机构、办事处等的登记簿将被废止,并将可以通过移动端电子申请办理法人及商业登记。法人办公场所变更登记的手续也将得到简化。


28日,法务部表示,为改善法人登记制度而提出的《商法》《民法》《关于法人的登记事项的特例法》《商业登记法》等4部法律修正案已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通过。法务部称,本次修正案是通过法务部与法院行政处之间的紧密协商制定的。


法务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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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将废止法人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登记簿。


最初,分支机构、办事处登记簿是在过去纸质登记簿时代,为了在分支机构、办事处所在地支持法人的营业活动并公示有关法人的信息而单独设立的。


但自2002年实现登记簿电子化并普及互联网以来,不论管辖与否都可以开具登记事项证明书,因此继续维持分支机构、办事处登记簿已不再具有实际利益。


法务部预计,随着修正案施行后分支机构、办事处登记簿被废止,登记程序将得到简化,从而减轻公众的登记申请负担,并从源头上杜绝登记簿不一致的情况,进一步提升登记的可信度。


将引入移动端登记申请制度。


这是在考虑到工作环境正从个人电脑(PC)基础向移动端基础转变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法务部表示,2008年曾引入以个人电脑为基础的登记电子申请制度,但由于在行政信息电子提交方面存在局限,目前为止电子申请的利用率仍然偏低。


修正案施行后,无需前往管辖登记所,即可利用移动设备进行登记申请。登记申请时所需的行政信息,将通过行政信息共同利用联动,由各机关直接提供给管辖登记所,相关制度也将随之改进。


法务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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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将简化法人总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变更登记程序。


当公司或法人变更地址时,将不再需要经过关闭、开设登记记录的程序,而是把既有登记记录传送至新地址所对应管辖的登记所,并仅在既有登记记录中登记变更事项。


迄今为止,需要先在原所在地关闭登记记录,再在新所在地开设登记记录,申请人不得不两次前往各自管辖的登记所,手续十分繁琐。修正案施行后,这一不便有望得到解决。


除将两道登记程序简化为一道之外,登记许可证税及登记申请手续费也无需重复缴纳,预计可以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



法务部表示:“随着本次修正案的施行,通过移动端登记申请等措施,公众在办理登记申请方面的便利性将得到提升;通过废止分支机构登记簿以及简化办事处等的变更登记程序,公众的登记申请负担也将得到缓解。法务部今后将与法院行政处等相关机构充分协商,确保未来登记系统得以成功实施和稳定落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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