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山警察署以特殊恐吓、特殊伤害等立案的40多岁男子获不起诉处理
A某:“警方‘错了再说’式办案该受处分”

交通事故当重大罪犯对待 最终却被判无嫌疑 View original image

有报道称,警方因被指将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当作交通犯罪立案侦办,并以高压方式进行强制性调查,最终对一名40多岁男性作出无嫌疑处理。


28日,据《亚洲经济》采访综合报道,忠清南道论山警察署前一日对以特殊恐吓、特殊伤害等交通犯罪嫌疑立案的A某(40多岁)作出无嫌疑处置。


A某于今年6月19日晚9时40分左右,在忠清南道论山市江景一条双向两车道公路上,遭遇后方车辆越过中心线超车并撞上其车辆前保险杠的事故。


但据悉,警方却将A某作为交通犯罪嫌疑人立案,并以“这是交通犯罪”为由,要求A某取消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保险理赔,还让事故发生时赶到现场的保险公司员工暂缓受理事故报案。


因此,A某因被当作保险诈骗犯等重大犯罪嫌疑人而承受了极大压力,精神上受到严重打击,以至于难以正常进行日常生活。


他还就事故坚持自己无罪,并委托了律师。


A某在与记者的电话通话中表示:“警方检查了我名下车辆的EDR系统,知道没有任何问题,但为了作出准确判断,将调查委托给科学搜查研究所,经过2个月才作出无嫌疑处置。”


他接着称:“因为这次事故,我整整2个月受到极度压力,几乎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他又表示:“负责的警官从一开始就把单纯交通事故当成重大犯罪对待,最后却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只是让我自己去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报案等事宜”,“把毫无罪责的人当成重大犯罪嫌疑人,事后一句‘不是就算了’了事,这样的警察必须受到惩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将让负责警官向A某道歉等,采取适当措施”,“作为团队负责人,我在此代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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