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尹”宪法法院激辩:一方称“权力被侵害” 一方称“程序合法”
民主党单方面推进举行听证会
国民力量向宪法法院申请权力争议裁判
围绕共同民主党强行推进关于尹锡悦总统弹劾案请愿的听证会一事,国民力量议员与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 Jeong Cheongrae 一方展开了攻防。
27日,宪法法院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就国民力量所属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针对 Jeong 委员长提起的职权争议审判案件举行了公开辩论。
国民力量议员 Joo Jinwoo 表示:“Jeong 委员长单方面将所谓总统弹劾请愿听证会这一离奇议案列入议程并予以通过,从根本上侵害了国民力量所属议员的国民代表权以及对议案的审议、表决权。”
国民力量方面主张,弹劾案的提案权属于国会议员,作为事务机关的国会无权办理此类议案,因此应依照《国会法》向国会议长报告后予以简单终结处理。其意在于强调,强行举行听证会属违法行为。
国民力量方面称,Jeong 委员长在未任命法制司法委员会执政党干事的情况下即对议案进行审议,且未组建请愿审查小委员会,并滥用维持秩序权,单方面终结替代发言,而且以与弹劾案正式提出后实施的正式调查类似的方式召开听证会,从而侵犯了所属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作为国会议员的权力。
相反,Jeong 委员长一方则主张相关程序合法。Jeong 一方的代理人称:“总统被指控多次滥用多项权力,并且有大量国民同意了这一请愿”,“法制司法委员会完全可以就此进行调查,并在全体会议上就此部分提出应予讨论的问题。”
其继续补充说:“仅仅因为其中缺乏某种法律上的明示权限,就认定其不合法、违法,这种判断完全没有考虑到国会作为代议机关的特点以及国会作为政治机关所具有的特性。”
《国会法》第65条规定,委员会可以就“重要议案”召开听证会。Jeong 委员长一方主张,多数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已将其判断为重要议案,因此并无问题,会议进程也属合法。
宪法法院当天在听取双方意见后结束了辩论程序。宣判日期将另行确定。
共同民主党于上月9日的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将“关于请求立即提出尹总统弹劾案的请愿”列入议程,并单独处理了听证会实施计划书和证人出席要求书。听证会于上月19日和26日举行。国民力量所属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向宪法法院申请了职权争议审判,并提出临时处置申请,要求阻止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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