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事故司机被判无罪:“即使尽到注意义务也难以避免事故”

一名因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等交通相关犯罪已被处罚8次,却再次无证驾驶致1人死亡的60多岁男子,被法院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及联合新闻社23日报道,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4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Irang,以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人死亡及违反《道路交通法》无证驾驶等罪名,判处被告A某有期徒刑2年。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被指控于2022年12月21日早上7时25分左右,在京畿道华城市一处后门前十字路口,撞上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女性行人B某(56岁),致其死亡。经查明,B某被A某的车辆撞倒后倒向对向车道,又被C某驾驶的轿车二次碾压。


经确认,A某是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并引发事故的。他过去因酒后驾驶已5次被处以罚金,又因无证驾驶被罚金2次,因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被罚金1次,共有8次交通相关犯罪前科。


合议庭指出:“本案被告人的过失重大,被害人遭受了生命被剥夺这一无法恢复的损害。”同时表示,在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对本案犯罪事实予以承认;被害人死亡是由于倒在斑马线上的被害人被车辆碾过所致的二次事故;被告人最近一次前科是2012年的无证驾驶,与本案之间已相隔相当长时间等因素。”


但对因造成二次事故而一并被以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人死亡)罪起诉的C某,则宣告无罪。C某此前处于被指控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人死亡的状态。


合议庭说明称,其作出上述判断,是综合考虑了事故发生时尚未日出且因下雨而光线昏暗;B某穿着深色衣服躺在路面上;对向车道车辆前照灯干扰了C某视线;以及事故发生前被告人行驶速度低于限速等因素。


此前在22日,一名因酒后·无证驾驶嫌疑受审的40多岁男子,又因同样嫌疑被抓获并最终被拘留。当时庆南镇海警察署于本月10日早上6时左右,在昌原市镇海区一条道路上,以在严重醉酒状态下驾驶并撞上行道树的嫌疑(违反《道路交通法》的酒后·无证驾驶)抓获了这名40多岁男子。



事故导致车辆部分损坏,但无人身伤亡。然而经确认,该男子自今年4月起已因酒后·无证驾驶嫌疑正在受审,并且还有同类前科。警方还查明,他直到最近仍从事驾驶车辆运送医药品的工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