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在ATM区以丁烷气体进行爆炸恐吓
因对在新村金库上班的女儿遭上级性骚扰一事感到愤怒,扬言要在银行引爆丁烷气罐的五旬男子,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22日,联合新闻报道称,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6单独合议庭审判长Song Hye‑young当天对因涉嫌预备现住建筑物放火罪而被起诉的A某(57岁)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并下令其进行80小时社会服务。
A某被控于今年2月17日18时左右,在首尔东大门区一处新村金库内,将30余个丁烷气罐放置在自动取款机(ATM)附近后,打电话报警威胁称“要把他们全都杀掉”。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将手持打火机的A某当场抓获。由于当时为周末,室内没有员工和顾客,因此无人身伤亡。但A某在部分丁烷气罐上打孔导致气体泄漏,建筑物因此实施了通风措施。
经调查,A某因听说在新村金库工作的女儿遭理事长性骚扰,愤而实施上述行为。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在多名居民居住的建筑一层的自动取款机处准备丁烷气体并打孔,预备放火焚烧建筑物,本案犯罪危险性极高,有必要予以严惩。”但同时指出:“考虑到被告对本案犯罪全部予以承认并反省,仅停留在预备阶段,案发后立即自首,新村金库提交了不愿对被告进行处罚的谅解书等因素”,说明了量刑理由。
另一方面,被指为性骚扰加害者的理事长已于今年3月因涉嫌强制猥亵被移送检方。所述理事长以“进行个人面谈”为由,将员工叫至一家酒馆,据悉随后对其进行了非自愿的身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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