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乘客也表示感到不安”
一名四十多岁的乘客在航班飞行途中以“再给我酒”为由在机舱内喧闹,最终被判处罚金。
据联合新闻社20日报道,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Saetbyeol 以违反《航空保安法》罪名,判处被告A某(45岁)罚金600万韩元。
A某被控于去年4月17日,在从美国拉斯维加斯飞往仁川的大韩航空客机上,持续喧闹40分钟。他在醉酒状态下向乘务员要求“再给我红酒”,并质问“为什么不再给我酒”。
当乘务员出示此前已提供酒水的记录时,A某大喊:“我什么时候喝了这么多红酒?”“是谁给我服务的?”
他还进入客机内乘务员的工作空间“配餐间”,抗议称:“我哪有在机内闹事?我只是多要一杯酒而已。”
A某在法庭上也辩称:“我确实向乘务员追加要酒,但没有进入配餐间”,“并没有闹到让客机无法飞行的程度”。
但法院认为,当时A某的行为构成相关法律上的“喧闹行为”,判定其有罪。Kim法官表示:“乘务员和乘客等证人均作出类似陈述,称‘A某在醉酒状态下追加索要红酒,并在喧闹中进入配餐间’”,“当时其他乘客表示感到不安,乘务员也无法正常进行着陆前安全检查等工作”。
她接着指出:“被告人的行为罪责不轻,而他至今否认犯罪事实,将责任推给乘务员,丝毫没有反省错误,这些因素均被纳入量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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