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因涉嫌对易斯达航空招聘舞弊案调查不力而被处以减薪处分的警察,其所受的纪律处分违法。


首尔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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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12部(审判长法官 Kang Jaewon)在警官 Yoo某起诉首尔市警察厅长、要求撤销减薪处分的诉讼中,判决原告胜诉。


曾隶属于首尔江西警察署的 Yoo某于2021年5月出任易斯达航空招聘舞弊案件的专案组组长,并将该案分配给警官 A。A于2021年10月撰写了侦查结果报告书,认为应当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送交检方的决定。首尔市警察厅则指示通过申请搜查扣押令和追加获取资料继续开展侦查。


A在开展补充侦查后,又撰写了侦查结果报告书,内容为“除真伪不明的媒体报道外,没有能够认定嫌疑人犯罪嫌疑的证据,拟作出不送交检方的决定”,Yoo对该报告进行了拟稿。此后,江西警察署对本案嫌疑人作出了不送交检方的决定。接手案件的检方为获取证据,要求江西警察署重新侦查,但A在重新侦查后仍维持不送交检方的决定。


其后,随着国会和媒体对侦查不力提出质疑,首尔市警察厅启动侦查监察程序,以侦查指挥与监督不力为由对 Yoo作出减薪3个月的处分,以侦查不充分为由对 A作出减薪2个月的处分。Yoo申请要求撤销处分的申诉审查被驳回后,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难以断言 Yoo对 A的侦查指挥、监督存在失职,从而支持了 Yoo一方的主张。合议庭指出,A因报道本案的记者不予配合,难以获取资料,遂制定了以获取相关人员陈述证据为方向的侦查计划,综合考虑其大体履行了首尔市警察厅的侦查指挥和检方的重新侦查要求,难以认定其对本案进行了草率侦查。



合议庭还认为,A开展侦查时,尚未掌握到足以申请搜查扣押令的资料,而警方就易斯达航空掌握的信息能力与检方相比也存在局限。合议庭表示:“不能将招聘舞弊案件侦查进展不力完全归咎于 A”,并称“也难以认为 Yoo作为上级,对该案的侦查指挥和监督存在疏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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