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事前措施阻止恶性房东加入保证”

审计结果显示,国土交通部在全租保证事故激增的情况下,对住房城市保证公社(HUG)提出的下调保证限额等风险管理请求反应迟缓。


同时,HUG在利用全租保证进行大规模全租诈骗正在发生期间,也未采取事前阻断恶性房东加入保证等措施,被指放大了受害规模。


审计院13日公开了“推进保障低收入群体居住稳定政策情况”的主要审计结果,称在全租保证事故激增的情况下,相关部门未采取必要措施,未能阻止全租保证被全租诈骗所利用,导致HUG的财政损失进一步扩大。


自2019年起全租保证事故大幅增加后,HUG自2020年9月至2022年2月期间,曾16次向国土交通部请求下调全租保证限额,以预防全租诈骗并管理HUG的财政风险。


特别是,国土交通部在2021年10月收到报告,指出由于预计HUG将发生巨额财政损失,有必要将贷款成数从100%下调至90%,作为风险管理对策,但仍错误判断为全租保证整体事故率正在下降、风险可控等,未对HUG的请求进行充分审查。


此后,随着全租诈骗受害进一步扩大,国土交通部直到2022年6月才开始研究对策,并自去年起下调了公告价格适用比例和贷款成数。


“若国土交通部下调贷款成数 原可防止约4万亿韩元事故”

审计院推算,如果国土交通部在2021年10月按照HUG的请求将贷款成数下调至90%,本可预防约3.9万亿韩元的保证事故。说明称,由于国土交通部应对延误,未能防止因全租保证事故激增而引发的大规模全租诈骗以及HUG财政恶化等问题。


审计院向国土交通部提出警示,并通知HUG制定拒绝恶性房东加入保证的方案。


此外,审计还查明,由于国土交通部对出租经营者履行义务的管理不到位,大量民间租赁住房在检查是否履行租赁合同申报义务时被排除在检查对象之外,即便未加入租赁保证,只要租赁合同申报被受理,也会被遗漏在罚款等处罚对象之外。


根据《民间租赁住房法》第4条等规定,出租经营者在享受减免取得税等各类税收优惠的同时,必须履行租赁合同申报和加入租赁保证等义务。


国土交通部本可通过“Rent Home”“住房租赁信息系统”(RHMS)等系统发现疑似未申报的案例,但由于未得到有效利用,经确认,在过去5年(2019—2023年)中,约79%的民间租赁住房未接受相关调查。


同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居住稳定而运营全租贷款保证产品的韩国住宅金融公社(HF),也被发现批准了高额租赁合同加入该产品。


HF规定,对承租保证金超过7亿韩元(地方为5亿韩元)的住房,不予批准加入全租贷款保证。但若将承租全租金改为提高月租,则存在与保证运营宗旨不符的漏洞,即高价住房也可以加入全租贷款保证。



审计院表示:“已通知HF,针对以保障低收入群体居住稳定为目的的全租贷款保证,不得出现高额租赁合同加入的情况。对于采用月租形式的租赁合同,应将承租费用(月租)适用全租与月租转换率后重新计算承租保证金,如重新计算的承租保证金超过7亿韩元(地方为5亿韩元)的高额租赁合同,不得批准加入全租贷款保证,并据此制定相关方案。”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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