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观点指出,在人工智能(AI)等技术以极快速度演进的情况下,有必要让规制这些技术的法律体系更加灵活。
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 Daniel Solove 13日在首尔中区 Ferrum Tower 举行、由首尔大学主办的“首尔AI政策会议2024”上,以“隐私与人工智能规制的课题”为主题发表主旨演讲。他表示:“如果制定出非常严格的法律,虽然规制本身具有具体性的优点,但若过于具体,反而可能难以实现有效执行。”
他接着称:“从禁止欺骗行为、不公正行为等方面入手,提出具有包容性的原则性规范,似乎更为妥当”,“技术变化迅速,如果抱着‘很难跟上’的态度并不好,只要以原则、公平性以及社会的可接受度等原则为基础,法律就有可能快速跟上技术的发展。”
Solove 教授认为,应当从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最低标准出发,当处理信息的企业出现问题时,通过诉讼等方式逐步确立标准,这样的路径更为理想。
Solove 教授还提出,在AI时代需要引入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但不应在“权利保护”的名义下给个人施加过度负担。他指出:“让个人亲自管理与隐私相关的权利,并将此写入法律本身就是问题所在”,“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告知文本越来越长,大多数内容对一般人而言过于复杂、庞杂,难以理解。”
他继续表示:“随着AI的扩散,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必然呈指数级增加,而让个人对风险进行恰当评估和计算几乎是不可能的”,“要实现有意义的隐私权保护,就必须考虑结构性层面,不应由个人去控制自己的数据,而应通过法律来进行管理。”
政府方面也对这一认识表示认同。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个人信息政策局局长 Yang Cheongsam 当天表示:“在保障信息主体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可以构建一套能够开发新技术的制度体系”,“我们采取的是两阶段路径:先在以原则为基础的规制体系之上制定指南,在其运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反映到成文法中的内容,再通过修改法律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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