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亲权和抚养权判给亲生母亲 却把抚养费转交他人
“把孩子托付给你后 问要不要干脆一直由你来养”

有一名丈夫表示,离婚妻子收了5000万韩元抚养费却没有好好照顾孩子,他因此想要拿回这笔抚养费的遭遇被曝光。


9日播出的YTN电台节目《赵仁燮律师的咨询所》中,介绍了丈夫A某想从前妻处要回抚养费的来信。

大邱中区东城路上一名市民为子女撑着阳伞行走。韩联社供图

大邱中区东城路上一名市民为子女撑着阳伞行走。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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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在3年前离婚。他认为对儿子来说,比起爸爸更需要妈妈,因此将亲权和抚养权都给了前妻。


他说:“孩子妈说只让她把孩子托付给我一个月,我一边上班一边送孩子去幼儿园,真的很忙。”又解释称:“她还说要用我作为抚养费给的5000万韩元中的一部分,去法国探望住在那里的表弟一家。”


他接着表示:“一个月后前妻把孩子接走,过了四天又联系我,说去了一趟法国后就萌生了想开面包店的念头。她说要去帮一位认识的姐姐打理面包店,所以这段时间让我帮忙照顾孩子。”


搬到有面包店的忠清南道公州的前妻,原本说好到了秋天会来接孩子,但并未履行约定。离婚时5岁的儿子,如今已经快要上小学了。


A某表示:“妻子说自己现在住在单间公寓,问要不就干脆由我一直把孩子带大。”他又说:“我觉得也不是不行,心里多少也有这种准备,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之前作为抚养费给出的5000万韩元该怎么办?这期间我没收到的抚养费又该如何处理,我很想知道。”


赵仁燮律师表示:“像A某这样的情况,可以认为配偶曾经说过‘由你来养’,也就是双方就抚养人达成了新的协议。A某有可能拿到过去3年的抚养费。”



对于作为抚养费预先支付的5000万韩元,他补充称:“如果明确记载为预付5000万韩元作为抚养费,而对方却没有实际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可以依据民法第741条,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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