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个申请中25个最终入选
委员会咨询后提供行政和财政支持
推动制定为放宽监管的特别法
作为政府推进的地区定制型教育改革方案——“教育发展特区”,其第二批25个试点地区已获选定。入选地区将在接受政府咨询和管理的基础上,在今后3年内作为特区运营,并获得财政支持。
教育部和地方时代委员会于30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发布了教育发展特区试点地区第二批指定结果。
副总理兼教育部长 Lee Jooho 表示:“教育发展特区是由最了解当地情况的地区主体通力合作,推动覆盖教育全领域的创新和地区发展的协作平台”,并称“将全力支持从教育发展特区起步的地区主导教育革命在全国扎根,从而真正迎来地方时代的全面绽放”。
教育发展特区是地方自治团体和教育厅与高校、产业界等地区机构共同合作,为当地居民制定定制化教育发展战略的教育改革方案。此前,教育部已于2月将31个项目指定为第一批试点地区。本次在地方提出的47个教育创新模式中,经过教育发展特区委员会的评估以及地方时代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最终选定25个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
在第一类型(基础地方自治团体)中,从43件申请中选定了21个地方自治团体。第二类型中选定1个,第三类型中指定了3个地方自治团体。
教育发展特区试点地区将分为先导地区和管理地区进行运营,对管理地区将通过年度评估和追加咨询等方式,实施更为强化的绩效管理与支持。对预备指定地区也将提供用于完善运营企划书的咨询等服务。
本次指定的第二批教育发展特区试点地区将在教育发展特区顾问委员会的咨询支持下,制定各特区的详细项目运营计划书,并以此为基础,获得包括地方教育财政特别交付金在内的行政与财政支持。试点地区的运营期限约为3年。
教育部计划制定一部暂定名为《教育发展特区指定与运营特别法》的特别法律,将试点地区提出的各类特例和监管改善事项予以制度化,从而强化特区运营的制度基础。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教育发展特区,使地方自治、教育自治与一般自治形成合力,培养本地人才,并营造其能够在本地区定居发展的生态体系,是这一项目的宗旨”,并解释称,“如果由于监管原因导致地方构想的计划难以落实,政府将通过特例法来推进,放宽相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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