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大桥 VS 九里大桥,为汉江大桥命名争执不休
“高德江一地区房价含532亿桥梁分摊费”
“按行政区划占有面积命名毫无依据”
围绕连接首尔江东区和京畿道九里市的第33座汉江大桥命名问题,两地地方自治团体相互反驳对方主张,争执激烈。暂定名为高德大桥的这座桥,是世宗–抱川高速公路区间的汉江跨江大桥,计划于今年年底通车。
隶属国土交通部的国家地名委员会于本月18日召开会议,讨论为这座大桥命名,但会议上仍未能达成共识,将最终决定推迟至下次会议。
在此期间,九里市与江东区你来我往,相互反驳。25日,九里市就命名纠纷表示:“江东区主张其缴纳的项目经费分摊款并非高速公路工程经费,而且桥梁87%的面积在行政区划上属于九里市”,因此“应将名称制定为‘九里大桥’”。
然而,26日江东区正面反驳了九里市关于“广域交通改善分摊金不是世宗~抱川高速公路工程经费”的主张。江东区称,通过首尔住宅城市公社在官网等处公开的高德江一公共住宅区销售价格说明书确认,销售价格中包含了分摊金(532亿韩元)。这笔532亿韩元的分摊金,是作为高德江一公共住宅区广域交通改善对策的一环,用于世宗~抱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14标段中江东高德立交一体化安装费用,因此,系由江东区居民缴纳分摊金而建造,事实十分明确。
江东区还反驳称,以桥梁占用面积为依据来决定名称的九里市主张也与事实不符。针对九里市提出的“由于桥梁87%的面积在行政区划上属于九里市,因此应命名为九里大桥”一说,江东区表示:“国家地名委员会主管的国土地理情报院《地名业务手册》中的地名业务标准,并未规定根据行政区划上的占用面积来制定名称,因此这一主张毫无依据。”江东区还援引资料称,在31座汉江桥梁中,有12座使用的是在行政区划上占有面积不足50%的地方自治团体名称。
对于九里市关于“桥梁所在的九里–抱川高速公路和首尔–世宗高速公路的起点和终点均在九里市土坪洞”的主张,江东区也再次强调:“将九里–抱川高速公路和首尔–世宗高速公路合称为世宗–抱川高速公路,进而主张高速公路的起点和终点在九里,是与事实不符的;桥梁的起点在江东区高德洞。”
此外,江东区表示:“九里市主张连接两个地方自治团体的汉江桥梁名称,按照惯例依次使用两地地名,但汉江桥梁的命名,是综合考虑当时的时代与地域情况后制定的;九里岩寺大桥和弥沙大桥的命名,同样是经过调解地方自治团体间矛盾的过程后才确定的。”这是否定九里市所谓“依惯例由两地自治团体轮流使用地名”的说法。
江东区称,就九里岩寺大桥而言,直到2007年举行奠基仪式时一直被称为岩寺大桥,但九里市强烈要求加入“九里”地名,并拖延了九里市区间“城市规划设施项目(道路、广场)实施计划许可”,对项目推进造成巨大阻碍,最终在2008年8月,首尔市地名委员会采纳九里市提议,将名称确定为九里岩寺大桥。另外,关于弥沙大桥,当时南杨州市主张命名为德水大桥,河南市则主张为弥沙大桥,双方迟迟未能找到共识,最终于2008年通过投票方式,将名称最终确定为弥沙大桥,因此无法由地方自治团体之间“轮流”决定地名。
江东区厅长 Lee Suhui 表示:“九里市所主张的定量标准——行政区划范围的多寡、桥梁名称在地区之间的均衡性,并不是依据国土地理情报院《地名业务手册》制定名称时根本性的考量对象。”她还表示:“将全力投入行政力量,力争使高德大桥作为国家地名委员会命名再次上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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