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市议会人事听证条例实效性的首次考验是什么?
上个月通过“人事听证条例”…预计天安城市公社成适用机构
Park Sangdon市长:“从未听说过地方自治团体人事听证会”表态否定
忠清南道天安市议会上月制定的《人事听证会条例》将首次接受实效性检验。
天安市议会在上月举行的第269次定期会议上通过了《天安市议会人事听证条例案》。
根据条例,人事听证对象为《地方公企业法》规定的天安城市公社社长、天安文化财团代表理事等市出资·出捐机构的机构长。当市长提交人事听证请求案后,由10名议员组成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并须在15日内向议长提交人事听证经过报告书。
天安城市公社被视为人事听证会的首个适用机构。由于社长Ham Dongheum的任期将于今年10月届满,且其已连任一次,社会上出现了应选出新任社长的舆论。
事实上,天安城市公社目前正在推进城欢创新地区和天安驿前地区等大规模城市开发项目的出资可行性研究服务,预计项目总经费将达约1兆2000亿韩元,因此有舆论指出,需要一位兼具高尚道德性、专业性和经营能力的人才。
不过,就人事听证会是否真正举行,外界普遍持悲观预期。因为要举行人事听证会,市长提交人事听证会请求案是必不可少的要件,但市长Park Sangdon已就此表达了否定性看法。
Park市长在本月1日就任两周年记者会上表示:“从未听说过地方自治团体举行人事听证会”,“我认为没必要特意这样做。既然是由市民选出的首长,如果说得不到公务员们的正确评价,那就把人换掉就行了”。
在26日召开的天安市议会第271次临时会上,共同民主党市议员Lee Byeongha通过5分钟发言,强烈敦促为确保天安城市公社社长任命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引入人事听证会。
Lee议员表示:“当天安市设施管理公团转为天安城市公社时,市民的知情权并未得到充分保障,因事先内定传闻而引发的公正性问题等也被提出”,“此次任命城市公社社长,有必要通过透明、公正程序引入人事听证会”。
他接着强调:“为使天安城市公社社长的任命能够透明、公正地进行,必须引入人事听证会”,“这是检验候选人资质和能力、保障市民知情权的重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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