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称术前术后外阴部肿瘤手术照片被要求提交
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仅要求提交可证明范围内的资料”

在有主张称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以下简称审评院)要求某妇产科诊所提交女性患者切除外阴部肿瘤的生殖器照片的情况下,审评院作出解释称,这是“为公正开展审查工作而征收资料”。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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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3日,位于首尔江南区的A妇产科诊所院长B在脸书上发布文章称:“审评院在未经我们切除外阴良性肿瘤的女性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提交生殖器照片”,“对此提出抗议后,对方却一言不发。我该向哪里举报?”看到此事后,大韩医师协会会长 Lim Hyuntaek 强烈批评称:“审评院这是把医生当成小偷、诈骗犯看待,提出了如果患者知情绝对无法容忍的、毫无道理的要求。”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委员长、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Jumin 也表示:“这完全是超出常识的事情”,“将核实事实关系”。


但审评院25日通过新闻稿表示,根据《国民健康保险法》第96条(资料的提供)以及《医疗给付费用审查·支付业务处理标准》第5条(与审查相关的资料提交等),“正在履行医疗给付费用审查业务,并为确保医疗给付费用审查的准确与公正而接收资料提交”,并解释称:“在病程记录单、麻醉记录单、手术记录单、手术前后照片、组织病理检查结果单中,要求提交可以提供的资料,并非一定要提交手术前后照片,而是要求提交在可证明范围内的相关资料。”



审评院还解释称:“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等相关规定,在请求审查参考资料时,协助指导仅在居民登记号码中填写出生年月日及性别区分位,其余不予填写,并且严格在收集目的范围内使用包括敏感信息在内的资料,之后落实销毁等后续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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