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通用汽车社内协作企业所属的非正规职工,为了获得劳动者派遣关系的认定而对韩国通用汽车提起诉讼,在该诉讼中最终胜诉。


25日上午,在首尔瑞草区大法院前举行的关于韩国GM非正式工非法派遣案大法院宣判立场发布记者会上,当事人、隶属金属工会韩国GM非正式员工会的工会会员正在进行撕毁解雇通知书的表演。2024.7.25<br>    jieunlee@yna.co.kr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25日上午,在首尔瑞草区大法院前举行的关于韩国GM非正式工非法派遣案大法院宣判立场发布记者会上,当事人、隶属金属工会韩国GM非正式员工会的工会会员正在进行撕毁解雇通知书的表演。2024.7.25
jieunlee@yna.co.kr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25日,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法官 Eom Sangpil)对隶属韩国通用汽车昌原、富平、群山工厂一、二次社内外包企业的非正规职工共128人,以原发包方为对象提起的确认劳动者地位等5件诉讼,做出维持原审原告胜诉判决的终审裁定。其趣旨是,原告们与韩国通用汽车之间构成从其接受实质性指挥、命令的派遣关系,因此应将韩国通用汽车视为实际用人单位。


合议庭认为,原审认定“不仅是从事直接生产工序的原告,连从事物流等间接生产工序业务的原告,在被社内协作企业雇用后,也被派遣到被告(韩国通用汽车)的事业场所,接受直接指挥、监督,构成劳动者派遣关系”的判断并无不当。


但大法院同时认为,在提起诉讼的原告中,部分隶属二次协作企业的职工不符合劳动者派遣关系的认定条件,因此将其排除在直接雇用对象之外。


此前,韩国通用汽车社内协作企业所属劳动者于2005年向雇佣劳动部提交了关于非法派遣的陈情,雇佣劳动部对此予以认可。此后,雇佣劳动部以违反《派遣法》为由,控告韩国通用汽车社长及外包企业代表,2013年2月,前韩国通用汽车社长 Nick Reilly 等人被大法院最终判处罚金刑。


然而,即使在大法院判决之后,韩国通用汽车仍出现未将非正规职工转为正式工,或对其实施不利待遇的情况。对此,劳动者自2015年起开始以原发包方为对象,提起确认劳动者地位之诉。



此前一审、二审均支持非正规职工一方的诉求,本案于当天在大法院最终得到确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