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振兴法》施行令自26日起生效
调查范围扩大至整个美术服务业
地方政府所有美术品也纳入“公共美术品”

美术生态通过法律、制度、流通与享用相互衔接而得到激活。《美术振兴法实施令》自26日起生效。为推进美术振兴政策提供制度性基础、构建美术品公平交易与流通秩序、扩大消费者保护等内容得到具体化。


为要求艺术品“真品证书”提供了法律依据 View original image

文化体育观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制定法定规划、实态调查依据等有效政策手段这一点来看意义重大。我们将以此为跳板,推进有助于韩国美术成长的综合性振兴政策,并持续支持相关话语体系的形成。”


《美术振兴法》对基本规划和实施规划、实态调查等的依据作出规定。由此,文体部部长可以每5年制定一次美术振兴基本规划,并设定相关政策的中长期方向。外界期待,不再是以往那种零散、碎片化的支持,而是实施持续振兴整个美术生态的政策。文体部相关负责人称:“将在专家参与的现场座谈会、相关机构协商等程序之后,于今年年底发布《美术振兴基本规划》。”


《美术振兴法》还为文体部部长每年对创作和流通环境等进行实态调查提供了依据。今后,调查范围将从画廊、艺术博览会、拍卖等美术市场,扩展至整个美术服务业。文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可以在科学、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推进美术振兴政策。”


《美术振兴法》中也包含为构建公平流通秩序而设立的条款,例如,签订美术服务相关合同的当事人应支付合理的服务报酬,从事美术品拍卖业务者不得破坏公平拍卖等内容。


图片由联合新闻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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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还为消费者有权要求提供包含所购美术品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购买日期、购买处、保修内容等信息的“真品证明书”提供了依据。此前,消费者也可以从作者或画廊获得确认相关美术品为真品的文件等,但并无相关法律依据。文体部将汇总一线意见,在年内公布“真品证明书”格式。


文体部还将对公共美术品的管理进行体系化。此前,国家机关所拥有的政府美术品是依据《物品管理法实施令》作为物品进行管理,今后将依据《美术振兴法》作为美术品而非物品进行管理。文体部计划指定公共美术品管理专业机构,设立公共美术银行等,构建适当的管理体系。同时,还将把公共美术品的范围扩大至地方自治团体、广域市道教育厅及公共机构等所拥有的美术品,以强化对具有国家性、历史性价值的美术品的管理。



另一方面,备受关注的美术服务业申报制和作者转售收益请求权,将分别于2026年和2027年依次实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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