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传统酒减税“出货量”条件
浊酒生产原料新增“香料·色素”
为支持酒类产业,政府将扩大传统酒税收减免优惠及适用对象。同时,通过增加可用于浊酒的原料,推动多样化产品上市,并放宽许可证取得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企划财政部于25日召开税制发展审议委员会,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2024年税法修正案》。根据方案,享受传统酒税率减免的条件将大幅放宽。发酵酒此前须前一年出库量在500千升以下,今后只要出库量在700千升以下即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蒸馏酒的标准则由250千升以下调整为350千升以下。
减免限度及减免比例也有所提高。此前发酵酒的税收优惠仅适用于出库量200千升以下部分,减免幅度为50%。政府在维持这一基准不变的同时,决定对出库量在200至400千升以下的部分也允许30%的税率下调。蒸馏酒方面,此前仅对出库量100千升以下部分给予50%减免,这次新增对100至200千升区间的数量给予30%的税收减免优惠。
方案中还包括促进酒类市场发展的制度改善措施。政府决定在浊酒的制造原料中新增“香料、色素”。目前,如在浊酒中添加香料或色素,将被归类为“其他酒类”,需承担72%或30%的高税率。但若被归类为浊酒,则适用从量税,可享受每单位44.4韩元的低税率。这意味着可以在负担较小的情况下生产添加香料和色素的多种浊酒产品。
此外,为减轻小规模酒类制造业者的管理负担,政府还提高了“实损量”上限。所谓实损量,是指酒类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在储存或搬运酒类时可能出现洒出或流失,因此政府会考虑实损量,允许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计入出库量。由于酒税是以出库量为基础征收,实损量上限提高将带来更大的税收优惠。尤其是威士忌和白兰地在经过木桶熟成时,可额外获得2%的实损量认可,政府计划将这一比例提高至4%,并将适用对象扩大至所有酒类。
综合酒类批发业的许可证条件也将放宽。目前在国内从事综合酒类批发业,须具备5000万韩元以上资本金、66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以及专营义务等条件。政府决定将其中的仓库面积标准大幅下调至22平方米,以改善行业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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