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委员会将解除自动驾驶研究限制…推进放宽假名处理的立法 View original image

为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开发,将制定相关法案,允许将包含行人面部或视线处理等内容的视频作为原始数据加以利用。


23日,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与自动驾驶”说明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现行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假名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才能用于统计编制或研究用途,这是为保障信息主体权利而设置的安全装置。然而在自动驾驶领域,经马赛克等方式进行假名处理的视频数据利用价值大幅下降,业界持续要求放宽相关监管。


一般来说,搭载在自动驾驶汽车上的摄像头有8至10个,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持续收集各种信息,获取的数据量十分庞大。由于自动驾驶汽车是在驾驶员不介入的情况下,由车辆自行分析周边环境并自主驶向目的地,因此快速掌握行人的视线、进入方向等信息以确保安全是必不可少的。但业界指出,若将如此获取的视频中人物的面部进行假名处理,其可用性会大打折扣。


为弥补这一问题,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在确保信息主体安全性的前提下,允许在实证特例框架内使用原始数据。目前,有 Newability、Woowa Brothers、42dot、Kakao Mobility 等4家自动驾驶企业参与了实证特例。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新技术个人信息科科长 Ko Nakjun 表示:“实证特例存在‘临时允许’这一局限”,“将推动立法工作,以作补充完善。”对于无需假名处理即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担忧,他补充称将设置相应安全装置。


此外,还计划通过灯光或声音等方式,向行人提示自动驾驶汽车正在经过,并在相关设备上标明联系方式,以便行人可以提出删除请求。



同时,计划建立安全装置,防止将非为人工智能(AI)学习目的而收集的数据用于其他用途。Ko 科长表示:“包括特斯拉(Tesla)在内的外国自动驾驶企业,也必须(与国内企业相同)制定符合国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下周将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及自动驾驶行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一线意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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