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在首尔拘留所教唆他人作虚假指控…最高法院亦判有罪
因教唆熟人对自己进行虚假“自我控告”而被起诉的前 Joo Group 会长 Joo Sudo,在大法院也被最终判决有罪。Joo 前会长被指控在服刑期间,为了避免被移送到地方监狱而策划了这一“虚假控告骗局”。
据法律界24日消息,大法院第二小法庭(审判长 Shin Sookhee 大法官)维持了原审判决,判处因教唆虚假控告罪被起诉的 Joo 前会长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Joo 前会长因通过非法多层次传销牟取2兆1000亿韩元的嫌疑,于2007年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但他在被收监后,仍利用亲信经营多层次传销公司“Human Living”,以诈骗罪被追加起诉,指控其从1329人处骗取1137亿韩元,2020年又被追加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Joo 前会长于2019年还因教唆熟人以拖欠工资为由对其进行虚假控告、以便自己不被移送到地方监狱而继续留在首尔看守所的嫌疑,被追加起诉。他是利用了成为被告发后,因检方调查和律师会见等原因可以继续留在首尔看守所这一点。
一审法院认定其教唆虚假控告罪名成立,判处 Joo 前会长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对一同被起诉的 Lee 某和 Ha 某,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以及罚金1000万韩元。
对此,Joo 前会长及 Lee 某、Ha 某等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以及量刑不当等为由提出上诉。
但二审法院表示:“即便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年龄、品行、环境、犯罪动机与手段、犯罪后的情节等量刑因素,也不能认为原审的量刑过轻或超出合理范围”,驳回了三人的上诉。
大法院同样认为二审的这一判断并无问题。合议庭称:“原审的判断在无罪成立要件、违法取得证据排除规则等相关法律适用上并不存在误解”,驳回了 Joo 等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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