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选举管理委会议结果”出炉 光州市委委员长候选人高度紧张…为何?
23日下午6时候选人登记截止后光州市党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召开会议
将讨论候选人资格等问题…也可能请求中央党选举管理委员会作出解释
候选人Kang Wiwon称“过去的争议不构成不合格事由…必须守住公正性”
在比起选出共同民主党党代表及最高委员等领导层的全党大会更受关注的民主党光州广域市党委员长选举拉开序幕之际,光州市党选举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结果备受瞩目。
据23日共同民主党光州市党等方面消息,市党委员长候选人登记将于当天下午6时截止。当天上午11时为止,Kang Wiyuan 共同民主党全国革新会议常任代表和Yang Bunam 国会议员(西区乙)已完成候选人登记。Kang候选人强调“革新”,Yang候选人则强调“稳定运营”,二人在前一日登记参选后即投入竞选活动。
据悉,光州市党选管会将在候选人登记截止后立即召开会议,讨论候选人登记资格等问题。但也有可能因政治负担较重,而由光州市党选管会不作最终决定,转而请求中央党选管会进行解释。
共同民主党规定,对于“因受贿、斡旋受贿、公款挪用、违反政治资金法、性犯罪、个人腐败等行为而受到国民强烈谴责的刑事犯中,被判处徒刑或以上刑罚并已确定判决者”,“存在明显不适合作为公职候选人推荐理由的情形”等,将限制其被选举权。
Kang候选人因20多年前发生的性骚扰嫌疑,曾在2018年光州光山区厅长选举、今年国会议员选举这两次选举中,未接受候选人审查委员会的候选人审查便撤回参选。
当时虽称“按照党规定并无问题”,但他表示:“我判断不能因为我而动摇Lee Jaemyung代表和共同民主党总选获胜战略。”此外,他还背负着20多年前因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被查处的风险。
Yang Bunam候选人则曾因被指以“摆平案件”为名收取高额委托费(违反律师法嫌疑)而引发争议。
两名候选人都未受到徒刑或缓刑以上的确定判决,但光州市党选管会预计将审查他们是否属于“存在明显不适合作为公职候选人推荐理由的情形”。
Kang候选人表示:“虽然有‘没有不带故事的酒驾’这一说法,但2003年的酒后驾驶,是在我接受抑郁症治疗期间试图做出极端选择时发生的;而2006年被查处,则是在为了停放机关车辆而移动1米时发生的事情,距今已近20年,因此并不属于‘毫无例外的不合格’事由。”
他接着表示:“‘二次伤害’这一用语是在2019年年底才被写入法律的,而名誉毁损败诉是2018年的事。而且二次伤害本身也并非毫无例外的不合格事由。”他还称:“在上次总选中,我并不是因为害怕无法通过候选人资格审查而辞职,而是因为我是Lee Jaemyung代表的最亲近核心,为了阻止国民力量党的恶意攻击,出于先党后私的考虑才选择退选。”
他同时表示:“我原本对光州市党选管会的最低限度公正性有所期待,但对于由8名地区委员长(国会议员)推荐人选组成的选管会,是否能够期待其中立性,心存疑虑。”他补充说:“现任国会议员集体公开发表支持宣言,是‘党规第4号党职选举规定’所禁止的竞选方式,我想问的是,对于8名国会议员合意推举某人的行为,光州市党选管会是否曾进行过讨论。”
相反,也有政治观点认为,本次候选人资格审查是Kang候选人摘掉此前行程中一直缠身“标签”的绝佳机会。
这一观点认为,若他能通过此次审查,就可以一举解决在2018年地方选举、2024年总选中,在未接受审查的情况下自行退选,因而未能摘掉争议“尾巴”所留下的遗憾。
当地政界一位人士表示:“此次光州市党委员长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是光州地区政界最大关注事之一”,“两名候选人都将高度紧张地关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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