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行人作案后逃逸…躲在停车场车底
30分钟内被抓获…预计下周移送检方
在首尔江南,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无故用脚踢倒一名路过的摩托车驾驶员,被警方当场抓获。
A某于上月12日晚上10点48分左右,在江南区驿三洞一街道上,无故飞踹一名摩托车驾驶员等,实施了所谓的“随机暴力”行为。图片来源=Channel A 新闻画面截图
View original image21日,首尔江南警察署表示,已以涉嫌施暴将三十多岁的男子A某立案调查。A某被指控于本月12日晚上10时48分左右,在江南区驿三洞一条街道上,无故用脚踢打摩托车驾驶员等方式实施殴打。
从Channel A公开的案发现场附近闭路电视(CCTV)画面中可以看到,A某走近正通过小巷的摩托车驾驶员,对其进行威胁。随后,A某突然一脚踢向摩托车驾驶员,被害人倒地并被压在摩托车下方后,画面中仍可见A某持续对其进行威胁。当时目击事件的证人表示:“一直听到有人在喊‘救命’,我就出去看,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摩托车司机的腿被卡在车下,一直不停地喊救命”。
A某于上个月12日晚上10点48分左右,在江南区驿三洞一街道上无故飞踢一名摩托车驾驶员等,实施了所谓“随机暴力”行为。 [图片来源=Channel A 新闻画面截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案发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的A某在作案后逃离现场,但接到报警后出动的警方通过CCTV追踪其行踪,在约30分钟内将其紧急逮捕。据悉,A某当时躲在距离案发现场约200米远的一处停车场车辆下方。
殴打汽车驾驶员属于可以从重处罚的对象,但由于受害人驾驶的摩托车排量未达到作为汽车认定标准的125立方厘米,预计A某将躲过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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