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法修订后今年首次实施
也用于调查Kakao收购SM案
快速侦查离不开内部人士配合
自首或作证可从宽处罚
自今年1月19日起,《资本市场法》上的从宽制度(Leniency,自首举报者减免制度)全面施行后,利用该制度配合调查和审判的案例接连出现。原本主要在《公平交易法》上的合谋案件中适用的从宽制度,如今也在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等违反《资本市场法》的案件中正式得到运用,被认为将对相关调查和审判产生重大影响。
从宽制度是指不公正交易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自首举报,或就他人犯罪进行陈述、作证时,可以获得刑事处罚减免的制度。随着去年《资本市场法》修订(新设第448条之2),该制度可适用于利用未公开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不公正行为。
综合19日本报采访结果显示,与检方对Kakao的SM娱乐股价操纵事件的调查相关,Kakao Entertainment投资战略部门负责人 Lee Junho 已向检方提出从宽申请。据悉,Lee 部门长在检方对 Kakao 创始人(金范洙,经营革新委员长)的调查过程中,也就金创始人的嫌疑作出了相关陈述,检方据此申请了逮捕令。如果申请人在案件侦查和审判过程中始终如一地配合侦查机关作出陈述,检方将根据其对查明犯罪事实的贡献度等,判断其是否属于减刑对象,从而决定是否适用从宽制度。一旦适用从宽制度,检察官可以将对申请人的求刑最多减半。如果申请人将其取得的不当利益全部返还,也可以作出包括附条件不起诉在内的不起诉处分。
今年从宽制度实施后,除该案外,还有多起向检方提出从宽申请的案例,近期也有不少犯罪嫌疑人一方的律师就从宽制度进行咨询。据悉情况如此。检方相关人士表示:“确有从宽申请案例存在,但出于对嫌疑人个人安全保护的考虑,无法透露涉及哪些案件。”
向检方提出从宽申请的内部举报人,如要最终获得减刑,必须满足严格条件。这是因为可能引发围绕其是否为利用从宽制度谋取减刑的可信度攻防。
法律界认为,从宽制度有望在隐秘进行的内幕交易或股价操纵等案件中,实现快速侦查和惩处。资本市场犯罪日益规模化、组织化,同时因多在当事人之间秘密进行,导致真相查明和处罚往往十分困难。如果利用从宽制度,通过内部人即可实现快速侦查。
从宽制度全面引入的契机,是“SG证券引发的股价暴跌事态”。随着去年《资本市场法》修订,原本用于《公平交易法》合谋案件的刑事从宽制度被扩大适用于资本市场不公正行为。其目的在于严厉惩治诸如股价操纵、利用未公开信息等,如果没有内部人配合,侦查极其棘手的资本市场犯罪。
但也有意见指出,以从宽申请人为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进行协助的诱因来看,减刑要件过于严格。一位检察机关出身的律师表示:“从宽申请人立场看,附条件不起诉等处分将是最有吸引力的协助侦查诱因,但附条件不起诉的要件非常苛刻”,“应在不违背社会法感情的范围内,慎重考虑更为细致的运用方式。”
另一位检察机关出身的律师则表示:“该制度引入时间尚短,在实务中运用的案例仍然不多”,“根据 Kakao 案件的侦查和审判结果,有可能成为该制度得以定型的契机。”
任贤庆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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