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院5年受理1743起纠纷
约30%集中在暑期休假季
“全额免赔”“超级免赔”额度偏低情况亦有

值此暑期度假季,随着租车使用量增加,相关消费者受害案例也在增多。


16日,联合通讯社报道称,韩国消费者院发布统计结果称,2019年至2023年5年间受理的租车相关损害救济申请共有1743件。根据韩国消费者院资料,旅游需求集中的7月至9月受理的案件为519件,占比29.8%,为最多。按地区看,内陆地区1083件(62.1%)、济州639件(36.7%)、海外21件(1.2%)。从事由来看,与合同及事故相关的纠纷有1342件(77%),占绝大多数。

进入暑期休假季后,租车使用量增加,相关消费者受害案例也随之上升。16日,联合新闻报道称,韩国消费者院统计并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5年间受理的租车相关损害救济申请共计1743件。<span>[照片出处=联合新闻TV提供]</span>

进入暑期休假季后,租车使用量增加,相关消费者受害案例也随之上升。16日,联合新闻报道称,韩国消费者院统计并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5年间受理的租车相关损害救济申请共计1743件。[照片出处=联合新闻TV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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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直至2022年为止,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合同不履行等合同相关纠纷为主,但去年则以事故发生引发的纠纷最多。按事由分类来看,2019年至2023年受理的617件事故相关纠纷中,因维修费等被过度索赔的受害案例有458件(74.2%),为最多。其次是拒绝免责或拒绝按保险处理的有107件(17.3%)。


在归还租车时,不出具任何估价单就一并索要维修费和免责金,或在维修后不提供维修明细、费用支出等证明资料等问题也大量出现。以“全额自损险”“超级自损险”等名义,由租车营业网点高价销售的单独自损保险(车辆损失免责制度)产品,也被多次曝出纠纷。


韩国消费者院指出,经营者方面宣称将对车辆损坏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额免责(赔偿),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免责限额较低,消费者需自付超出部分维修费,或者在单方事故发生时完全不适用免责等,存在诸多例外。此类情况下,一旦车辆受损或发生事故,消费者应在现场立即通知经营者,如需维修,应要求提供报价单和维修明细单。消费者院敦促称,与其在投保自损险前被这些名目所迷惑,不如仔细核对条款中是否存在自付金额、免责限额以及免责除外范围等内容。



消费者院计划在暑期租车需求高度集中的济州岛开展预防消费者受害活动。从本月中旬起,将与济州特别自治道一道走访当地租车企业,检查租赁条款、车辆维修保养状况等运营情况,同时制作涵盖从预订到归还各阶段注意事项的宣传资料,分发至主要旅游景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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