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称“无前科且对犯罪行为反省”宣告缓刑
一名八十多岁的男子因前往在自家玄关门上贴有“请注意噪音”字条的邻居家门前,大喊让对方开门并拍打、拉拽玄关门实施犯罪行为,被判处罚金刑宣告缓期执行。
联合新闻社12日报道了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单独合议庭部长法官 Kim Taeksung 的判决。当日,法院对因涉嫌未遂侵入住宅被起诉的A某(83岁)作出罚金150万韩元的宣告缓期执行判决。所谓宣告缓期执行,是指在犯下轻微犯罪时,法院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宣告刑罚,待该期间经过后,视为免诉(公诉权消灭,不再被起诉)的判决。
A某于去年4月29日晚9时15分左右,在江原道春川市B某(29岁,女性)的住宅前出入口处,高声喊叫“把门打开,你们这些X”“我要在这里待一整晚”“你们试试看要是不开门。在你们开门之前我就不下去”,并多次用拳头猛敲玄关门、拉拽玄关门把手,企图侵入住宅,因而被起诉。
调查结果显示,他因B某在自己家出入口处贴上“请注意噪音”的字条而生气,进而实施了上述行为。此后,对罚金刑略式命令不服的A某申请了正式审判。
Kim 部长法官表示:“考虑到被告人承认自身过错并进行反省,以及其为初犯且无此前受刑事处罚前科等情节,决定量刑”,对A某作出罚金150万韩元宣告缓期执行的判决。
此前,韩国广播公司(Korean Broadcasting System)对过去10年间因邻里间噪音矛盾引发的杀人案件判决书进行了全面调查后报道称,共有22人被杀。如果再加上受害者病危的案例,牺牲人数增加到35人。噪音纠纷杀人案件中,72%的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即在作案前,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矛盾持续了三个月以上。对此,专家认为,在“黄金时间”内,公权力或行政当局的积极介入,可能成为防止事态恶化到最坏程度的关键。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